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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选拔办法

发布时间:2023-11-30 浏览次数:次 来源: 沙秋霖 编辑: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

根据《江南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坚持“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一、申请条件

报考条件详见《江南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报名时填报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和专家组等信息。

我院不招收定向就业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二、报名确认及寄送申请材料要求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学院专家组审查考生电子申请材料,请考生在网报时确保上传电子材料准确。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进入综合考核阶段。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须向学院提供的纸质材料(A4纸打印或复印),递交材料方式由学院通过电话、短信或QQ方式通知到考生本人。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硕博连读考生和应届生由所在学院签字盖章,在职考生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档案所在部门签字盖章);

(2)两份《专家推荐书》(推荐人必须是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行业专家,必须有推荐专家本人签名及专家所在单位盖章);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江南大学招收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由考生所在单位或学院负责人签名盖章;无工作单位的由档案所在地或者居住地所在基层党组织如街道办、居/村委会等部门负责人签名盖章);

(5)《江南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表》(硕博连读考生);

(6)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7)硕士阶段的学生证复印件和学习成绩单原件(应届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

(8)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已获硕士学位考生);

(9)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复印件(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

(10)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11)已发表论文复印件,获奖证明或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同等学力考生必须提供);

注:以上材料在考生录取后将放入学生档案,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三、考核流程

(一)材料审核

学院成立专家组审查考生申请材料,无记名投票考生是否通过资格审核。得半数票及以上者即为通过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即进入综合考核阶段,名单在学院网站主页公布。

说明:考博PPT作为专家组审核的重要参考,需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已做过的研究课题、发表的论文(注明收录情况和影响因子)、申请的专利(注明是否授权)、主持或承担的课题(市级以上,含市级)、获奖证明(校级以上,含校级)等内容。考博PPT格式要规范,内容简单明了。

(二)综合考核

通过资格审核后,参加综合考核,综合考核的内容如下:

1.英语

在面试环节中完成。包含外语听说能力和专业外语能力,总分100分,其中外语听说占40%,专业外语占60%。

2.科研能力考核

考核内容是:科研能力测试和科研潜能测试。考核方式:在面试环节中完成。总分:科研能力测试100分、科研潜能测试100分。科研能力考核的成绩不计入面试总成绩。

3.面试

学院组织专家组负责面试考核工作,每个专家组由本学科专家5-7人组成。

面试内容:

①外语能力的测试,此项占面试成绩的30%。

②考生提前准备好10分钟内容的PPT,综述个人情况及科研成果(硕士课题、发表论文、申请专利等),若有需要,可自备作品(集)用于展示,此项占面试成绩的20%。PPT书写要规范,参考文献符合江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书撰写的要求。

③专家提问,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参考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此项占面试成绩50%。

面试时间约30分钟。每个面试小组专家对考生的面试逐项打分,每项满分100分,根据每项权重计算面试成绩。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取每个面试小组专家面试成绩的算术平均值。

四、录取

1.基本合格线

英语考试合格,科研能力测试合格,考生面试合格。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同等学力考生的自然辩证法、两门加试科目单科合格分数线60分(加试科目名称咨询学院沙老师,0510-85912011)。

2.录取原则

①学院公布考生的考核成绩,未达到基本合格线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②按考生面试成绩排序,根据学校分配的招生计划,学院通知计划内的考生进入考生和导师双向选择程序,未达成双选意向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五、联系方式

0510-85912011,现场咨询: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A205,邮箱:178631162@qq.com,联系人:沙老师。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请随即通过QQ联系沙老师,QQ号:178631162。

六、其他

招生过程中,如果出台新的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对本学院的考生考核、录取结果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进行核实并解释。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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