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钻研教学、潜心育人,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根据《江南大学优秀教学奖评选办法(试行)》,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江南大学优秀教学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与名额分配
优秀教学奖设“至善教学名师”和“至善教学奖”。“至善教学名师”获奖人数不超过5人,奖励金额15万元/人;“至善教学奖”获奖人数不超过20人,奖励金额5万元/人。
二、评选条件
优秀教学奖的评选应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依据教学成效、团队协作、持续提高三个方面的主要业绩进行遴选与确定。基本条件、主要业绩条件参见《江南大学优秀教学奖评选办法(试行)》(附件1)。
三、评选办法
(一)学院推荐。各学院(部)要认真组织评选工作,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推荐人选的教学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含组织听课、座谈、收集学生意见等情况),确定至善教学名师和至善教学奖推荐人选各1名,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务处。
(二)学校评审。教务处会同人事处对各学院(部)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由学校组织评审,从学院(部)推荐的至善教学名师候选人中评选出不超过5名至善教学名师(其余候选人参加至善教学奖评选),从至善教学奖候选人中评选出不超过20名至善教学奖获得者。
(三)发文公布。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部)将《江南大学优秀教学奖推荐人选申报表》(附件2)、《2015年江南大学优秀教学奖推荐人选简表》(附件3)、标志性教学成果佐证材料纸质版各一份,于6月15日16:00前报送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行政楼A210),申报表、简表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chenlu@jiangnan.edu.cn。逾期视为放弃。
联系人: 陈路 顾国盛 联系电话:85913563
附件1:《江南大学优秀教学奖评选办法(试行)》
附件2:江南大学优秀教学奖推荐人选申报表
附件3:2015年江南大学优秀教学奖推荐人选简表
教务处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