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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如何填写就业通知书中“档案处理情况”栏目

来源:档案馆 作者:档案馆 发布时间:2023-07-05 点击量:

“档案处理情况”一栏的填写直接影响毕业生人事档案准确、及时地转递,非常重要。各学院在信息采集过程中要注意按要求填写,以免耽误毕业生档案的转递。

1.毕业生人事档案的转递均以EMS标准快递转递。

2.为保证毕业生人事档案及时、准确地转递到接受单位,建议接收单位尽量填写政府机构和各级人才服务机构,继续升学的毕业生应填写清楚录取院校及部门(如XX大学XX学院或XX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等,有多个校区的大学需写明校区名称,如XX大学XX校区XX学院或XX大学XX校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等)。

3.避免将人事档案寄往公司、工厂、街道办事处等机构,以避免档案拒收、退回和遗失。

4.“单位所在地”栏目所填地点应与“档案处理情况”所填机构的所在地一致。单位所在地信息应包括市、县(或区)、街道和门牌号等(如XX省XX市XX区XX街道XX路XX号,或XX省XX县XX路XX号)。

附例:

单位所在地

档案处理情况

上海市徐汇区冠生园路401号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

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100号

安徽省合肥市人事局

江苏省灌南县人民中路16号

江苏省灌南县人社局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1260号

嘉兴市南湖区人社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

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环境与资源学院

江苏省苏州市沧浪区十梓街1号

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江苏省南京市北京东路63号

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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