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馆既是学校档案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又是永久保存和提供利用本校档案的科学文化事业机构。档案馆在分管校长和校办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全校档案工作,对全校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令、政策和规定,宣传档案工作的有关法规,提高各级干部和广大教职员工的档案意识;
二、负责制定全校档案工作发展规划、计划及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执行情况;
三、负责监督指导和协助各院(系)各部门做好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
四、负责全校各类档案和档案资料的接收(征集)、整理、分类、保管、统计等工作,做好档案的鉴定和销毁工作;
五、参加学校重大科研成果和产品鉴定、基建工程竣工验收、仪器设备开箱验收等工作;
六、负责开展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编制档案检索工具,开展档案咨询活动,做好档案的借阅工作,不断提高档案利用率;
七、多途径、多形式地开发档案的信息资源,为教学、科研及各项管理工作和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八、建立、健全学校档案工作网络,负责对全校专兼职档案人员的业务管理和培训,组织全校档案人员开展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九、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做好档案保护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寿命;
十、在校办协调组织下,开展校史研究,负责收集、编写学校年鉴、大事记、校史资料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