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南大学
201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我院制定复试录取细则如下。
一、复试工作要求
学院成立由硕士生导师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无规避亲属报考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对复试考生进行公平、公正选拔,其中面试组专家
5
名,笔试组专家
3
名。
(一)除推免生外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进行复试(一志愿统考生),复试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轮拟录取程序。
(二)实行差额复试,
按照招生计划人数
1
:
1.2
的复试比例,将有
32
位一志愿考生参加复试。
(三)复试阶段必须体检,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不得录取。
二、复试主要内容和方式
(一)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以及思想政治品德等。
(二)复试方式:
1
.
笔试:按照考生报考时的专业方向进行,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间
3
小时,试卷满分为
150
分,科目详见《江南大学
2015
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
对同等学历考生需要进行初试以外的本科阶段主干课程
2
门的加试,科目详见《江南大学
2015
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考试时间每门为
3
小时,试卷满分为
100
分。
2
.
综合面试: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综合能力和外语听说能力进行测试。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约
15
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
150
分(含听说
30
分)。
三、复试总成绩、拟录取程序
(一)复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1
.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为
150
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
150
分(含听说
30
分)。
2
.
综合面试成绩
=
各位面试教师成绩之和
/
面试教师数。
3
.总成绩
=
初试成绩
/5+
复试成绩(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
+
综合面试成绩)
/3
。
4
.综合面试成绩低于
90
分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面试合格考生的拟录取程序
1.
参加我院
英语语言文学专业
复试的第一志愿考生,按总成绩排序。
2.
复试完毕,待体检结果出来,学院将及时公布复试结果和拟录取考生名单。
江南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5
年
3
月
19
日
附:江南大学
201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