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坐落于太湖之滨的长三角中心城市江苏无锡,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21年,学校面向海内外诚聘优秀人才,公告如下:
一、引聘对象
(一)顶尖人才
拥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学术领导能力,研究领域处于世界学术前沿,具有世界一流学术水平的专家学者和具有国际学术影响力的战略人才;或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内顶尖的学术大师、专家学者等。如国家重大人才项目入选者或相当水平者,在专业领域公认取得杰出成就者。身体健康,能很好地履行约定的工作职责。
(二)领军人才
取得博士学位,在海内外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具有本学科扎实的专业知识、深厚的学术造诣、前瞻的学术视野。近五年,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标志性研究成果,并且能够作为核心人物凝聚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过硬、攻关能力强的教学科研队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三)青年拔尖人才
取得博士学位,在海内外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在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内崭露头角,已获得较高学术成就或同行专家公认的科研成果,具有创新发展潜力和一定社会影响力的青年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四)优秀人才
1.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博士后经历,研究成果较为突出,且在所从事学科、相关领域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学者;
2.海内外一流高校、科研院所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理工科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人文社科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近五年业绩应高于我校同学科相应岗位平均水平;
3.海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近五年业绩应高于我校同学科相应岗位平均水平;
4.海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博士、博士后,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五)非专任教师岗位博士
1.取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有从事辅导员、党政管理及教学科研辅助工作的意向;
2.符合当年招聘岗位的岗位要求与专业要求。
(六)全职博士后
1.取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2.专业基础理论扎实,有科研实践背景,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原则上应不低于学校该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的量化标准;
3.拟开展的研究工作与流动站研究方向基本一致,并具有创新性;
4.具备全日制进站工作条件,原则上本校博士毕业生不能进入本校同学科(一级学科)的流动站。
二、学科方向与岗位要求
见附件1:《江南大学2021年度人才需求信息》;
见附件2:《江南大学2021年度非专任教师岗位博士需求信息》;
见附件3:《江南大学2021年度全职博士后需求信息》。
三、人才待遇
根据应聘者的学术水平与发展潜能,学校为顶尖人才、领军人才及青年拔尖人才提供50-120万元的税前年薪,具体待遇面议;同时在科研启动经费、购房补贴与安家费、科研平台搭建、研究团队人员引进等方面提供相应的政策与待遇。
符合条件的我校教师可以申报参选江苏省“双创计划”,对入选的“双创人才”,三年内省级财政对于不同层次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或50万元的创新创业资金资助;对入选的“双创团队”,三年内省级财政对于不同层次分别给予800万元、500万元或300万元的人才经费资助;对入选的“双创博士”,两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总共15万元的创新创业资金资助。同时,符合条件的教师可以申报参选无锡市“太湖人才计划”有关项目,若获评“顶尖人才团队”,可获得不低于800万元的资金支持;若获评“领军人才团队”,可获得300-500万元的资金支持;若获评“创新领军人才”,可获得30-50万元的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教师,可申报学校“至善系列”人才计划。此外,符合条件的我校留学归国教师可以申报参选无锡市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
博士后人员实行基本年薪制;学校可为博士后人员提供青年教师公寓租住;博士后进站后,学校可予以认定中级职称;在站期间,博士后在我校可参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申报国家、省博士后基金资助项目;优秀博士后出站后可申请留校。
四、引聘程序
我校师资及博士后引聘工作常年开展,随时接受应聘申请。非专任教师岗位博士自公告投放开始接受应聘申请,岗位人员补充完毕后结束。
(一)学校师资及非专任教师岗位博士
1.应聘者提交个人简历到学院(单位、部门)联系人邮箱;
2.学院(单位、部门)根据人才引进工作程序进行初审、面试等;
3.学校对通过初审、面试等程序的拟引进人员进行审议;
4.学院(单位、部门)通知学校审议通过的人员来校办理入职手续。
(二)学校博士后
1.应聘者提交个人简历等材料至流动站;
2.流动站对应聘者材料进行审核,向符合条件人员发面试通知;
3.人力资源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对拟进站人员进行审批;
4.流动站或拟招收单位通知审批通过的拟进站人员来校办理进站和入职手续。
五、联系方式
中国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江南大学人才工作办公室、人力资源处,邮编:214122;
学校联系人:
1.人才工作办公室:周春江
电话:+86-510-85913966传真:+86-510-85913150
邮箱:jnzp@jiangnan.edu.cn
2.人力资源处人才交流中心(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王斌
电话:+86-510-85913966
邮箱:wbin@jiangnan.edu.cn
(编辑:人力资源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