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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12月学位会相关工作时间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9-15 来源:

一、提交答辩申请时间安排

根据《江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盲审实施细则》要求,对申请202012月答辩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盲抽送检时间安排如下:

所有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即日起至提交答辩申请前,请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申请学位资格自检”和“学位授予数据核对”,所有项目无误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申请。

1博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需通过学院组织的预答辩,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答辩申请(系统开放提交答辩申请时间:109日至1019日下午3时),同时在系统中提交按盲审要求准备的电子版学位论文(PDF格式)。修满学分,交清所有费用,提交答辩申请且导师审核通过后打印答辩资格审核表、携带导师评阅书、学位申请书(2份)、发表论文复印件(或文章录用通知)和学位论文(含电子版)到学院研究生秘书处审核登记,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学院接受申请截止时间具体以各学院规定为准)。学院在系统中完成审核并统一汇总答辩资格审核表等相关材料到研究生院学位办申请答辩。研究生院接受材料时间截止到1022。研究生院学位办从提交到系统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库中调出相应的送检论文,统一送外单位专家评审。

2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答辩申请(系统开放提交答辩申请时间:1013日至1026日下午3时),同时在系统中提交按盲审要求准备的学位论文电子版(PDF格式)。研究生修满学分,交清所有费用,提交答辩申请且导师审核通过后打印答辩资格审核表、携带导师评阅书、学位申请书(2份)、发表论文复印件(或文章录用通知)和学位论文(含电子版)到学院研究生秘书处申请答辩,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学院接受申请截止时间具体以各学院规定为准)。学院研究生秘书在1028前在系统中完成审核并将申请答辩汇总名单签字盖章后统一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研究生院学位办根据论文盲审工作实施方案抽出当次参加外审的学生名单,从提交到系统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库中调出相应的送检论文,统一送外单位专家评审。

3在职硕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按规定格式准备好学位证书照片纸质版(3张)和电子版(与纸质版一致),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答辩申请(系统开放提交答辩申请时间:1013日至1026日下午3时),同时在系统中提交按盲审要求准备的学位论文电子版(PDF格式)。修满学分,交清所有费用,成功提交答辩申请且导师审核通过后携带导师评阅书、学位申请书(2份)、发表论文复印件(导师签字)和学位论文(含电子版)到学院研究生秘书处申请答辩,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同等学力申请学位者还需携带专家推荐书(2份)(学院接受申请截止时间具体以各学院规定为准)。学院研究生秘书在1028前在系统中完成审核并将申请答辩汇总名单签字盖章后统一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研究生院学位办根据论文盲审工作实施方案抽出当次参加外审的学生名单,从提交到系统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库中调出相应的送检论文,统一送外单位专家评审。

4所有研究生提交答辩申请时电子版论文题目、纸质版论文题目必须与系统中的学位论文题目完全一致,如因不一致造成的后果由研究生本人承担;提交的盲审论文电子版本应严格按照盲审要求准备,若发现不按要求(如无盲审封面,出现导师姓名、学生姓名、学号等)提交,则推迟到下次申请学位且必盲;确认提交答辩申请前,盲审论文电子版可重复上传,自动覆盖前一次上传论文;确认提交答辩申请后,论文将不能修改,若仍需修改,请导师撤销提交。

5、未授予学位但已获得毕业证书不满一年的硕士研究生,未授予学位但已获得毕业证书不满两年的博士研究生,如需参加本次学位申请,请按相应学位类别规定时间提交申请。

二、其余时间安排

1127日至1216:各学院组织答辩。

21217日至1223: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学位申请者的情况进行全面审查。

31231: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学位申请者的学位授予等事宜。

请参加202012月答辩的研究生按照申请学位的相应要求,按时提交材料,过期不予办理。

注:已达到学习最长年限的研究生,如还未达到学位条件但已满足毕业条件的,可先只申请毕业答辩,申请毕业答辩的时间1111日至1120日。只申请毕业答辩的,论文无需盲审,盲审工作在以后满足学位条件申请学位时进行,博士研究生可在毕业答辩后两年内申请学位一次,硕士研究生可在毕业答辩后一年内申请学位一次,过期不予受理。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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