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20年度“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名额
教育改革成果评选设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我校将推荐2项。
二、申报条件及对象
申报对象应在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中取得突出成就,主持并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取得实际效果,成果经过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得到社会和专家的广泛认可。
成果权属有异议的不得申报。全部或部分成果已获得过本奖或更高级别教学成果奖的,不得重复申报。一经查实,将撤销其参评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已获得者取消其获奖资格并予以公布。
三、申报步骤
1、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格,并附上以下材料(后文统一称为支撑材料):(1)承诺书;(2)成果报告;(3)其他相关支撑材料,在2020年4月21日前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项目申报(网上申报操作步骤见附件2)
2、2020年4月21日前申请人将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版)交学院,学院将《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申报信息表》进行汇总,并组织评审,对项目进行排序,2020年4月23日前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学院推荐结果的录入,并将材料送交研究生院质量办。
3、学校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产生推荐名单,上网公示后上报省教育厅。
四、报送材料
申报材料见附件3,学校初审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1、《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申报书》(含附件材料)一式三份;
2、《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申报信息表》一式一份;
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都在研究生系统管理系统中提交(请按附件3中电子材料报送要求上传),纸质版评审结束后不再退还,请各项目申报者提前自行备份。
联系人:姜老师,联系电话:85910626。
江南大学研究生院
202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