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2021﹞8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21年 “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以下简称“创新计划”)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与经费资助
我校将选拔创新计划项目35项。各相关学院按照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进行遴选推荐,名额分配表根据近3年各学院科研创新计划项目博士研究生入选情况及目前学院在校博士研究生总人数综合考量确定。
资助标准按自然科学类每生每项1.5万元,人文社科类每生每项0.8万元执行。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申报对象为我校学制内且离毕业时间至少还有一年以上的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未出现不合格情况,并能在毕业前完成创新计划者;已承担本项目未完成结题者不得申报。
申报者具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无学术道德失范行为,项目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已有一定的研究与实践工作基础,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导师能积极支持其科研与实践课题研究工作。
三、申报与评审流程
1、研究生根据项目类别填写申报书(见附件2),同时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项目申报,操作方法见附件3。
2、导师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项目审核,操作方法见附件4。
3、学院对研究生申报资格、学术诚信、申报项目意识形态进行审查。组织专家进行评议,确定推荐项目,并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学院推荐结果的录入,推荐的项目审核通过,落选的项目审核不通过。
4、研究生院对学院报送的立项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拟立项名单。
5、拟立项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江苏省教育厅。
四、项目管理
1、研究生自主申报、鼓励创新,学院严格遴选、择优推荐,严格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
2、项目申报书的材料填写完整,预期科研成果必须表述清晰合理,明确成果的形式与数量(表述举例:SCI/EI检索学术论文X篇,CSSCI检索学术论文X篇,获得申请/授权发明专利X项)。
3、创新计划项目应有高水平科研成果产出,论文均要求江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创新计划项目承担者为第一作者(共同一作需排名第一)。后期项目结题将以预期成果的承诺及学校要求为标准,且申请结题的成果与所申请的创新计划项目内容相关。
4、国内发表论文、专著等均应标注“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及项目批准号,在国际期刊发表论文、专著等均应标注“Postgraduate Research & Practice Innovation Program of Jiangsu Province”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评价材料。
5、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者应填写《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申请结题。项目结题后方可申请答辩。
6、项目承担者导师应将项目实施作为重要的培养指导职责予以全程指导,通过项目实施对项目承担者进行严格规范的科研与实践训练并审核其报销内容,督促项目承担者如期完成预期成果并结题。
五、材料报送
1、项目申报材料报送:
(1)拟立项项目《申报书》电子文档需学生本人及导师签名并签署意见。文档命名规则:“科研+CX 10295+江南大学+学科代码+学科名称-博士+姓名”命名,例如“科研CX10295江南大学0832食品科学与工程-博士张三”。
(2)《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申报项目信息表》电子文档,以“10295_学院名称_创新计划信息表”命名。
2、材料递交及报送时间:
(1)2021年4月8日前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申请人完成项目申报,导师完成项目审核。
(2)2021年4月12日前学院完成《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立项名单信息表》(附件5)填报,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推荐项目,并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学院推荐结果的录入。
(3)2021年4月14日前学院将项目申报书(电子文档word和PDF、活页夹装订纸质版),《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立项名单信息表》(电子文档及盖章纸质版)送交研究生院质量办A520。
联系人:曲老师
联系电话:85910626
研究生院
2021年4月1日
附件1:各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
附件3: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学生类)研究生申报操作方法
附件4: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学生类)导师审核操作方法
附件5: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立项名单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