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和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函﹝2022﹞2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22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以下简称“创新计划”)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与经费资助
(一)创新计划分为科研创新计划和实践创新计划。
(二)资助形式分为校助项目和院助项目,均由省教育厅负责立项。校助项目由学校资助,限额申报,资助对象为博士研究生;院助项目由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资助,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确定立项数额,资助对象不限。
(三)资助标准按自然科学类每项1.5万元,人文社科类每项0.8万元执行。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原则上申报对象为2020、2021级在读博士研究生和优秀硕士研究生,基本完成学位课程学习,取得合格成绩,并能在毕业前完成创新计划者。
(二)学术学位研究生申报科研创新计划,专业学位研究生申报实践创新计划。
(三)正在承担江苏省高校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者不可申报。
申报者应具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无学术道德失范行为,项目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已有一定的研究与实践工作基础,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导师能积极支持其科研与实践课题研究工作。
三、申报与评审流程
(一)研究生根据项目类别填写《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同时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项目申报。
(二)导师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项目审核。
(三)学院对研究生申报资格、学术诚信、申报项目意识形态进行审查,择优确定推荐项目,并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学院推荐结果的录入。推荐的项目审核通过,落选的项目审核不通过。
(四)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学院报送的项目材料进行评议,确定拟立项名单。
(五)拟立项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江苏省教育厅。
四、项目管理
(一)研究生自主申报、鼓励创新,严格遴选、择优推荐,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
(二)项目申报书的材料填写完整,预期科研成果必须表述清晰合理,明确成果的形式与数量(表述举例:国际国内高水平奖项X项,高质量学术论文X篇,获得申请/授权发明专利X项)。
(三)创新计划项目应有高水平科研成果产出,论文均要求江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创新计划项目承担者为第一作者(共同一作需排名第一)。后期项目结题将以预期成果的承诺及学校要求为标准,且申请结题的成果与所申请的创新计划项目内容相关。
(四)国内发表论文、专著等均应标注“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及项目批准号,在国际期刊发表论文、专著等均应标注“Postgraduate Research & Practice Innovation Program of Jiangsu Province”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评价材料。
(五)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者应填写《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申请结题。项目结题后方可申请答辩。
(六)项目承担者导师应将项目实施作为重要的培养指导职责予以全程指导,通过项目实施对项目承担者进行严格规范的科研与实践训练并审核其报销内容,督促项目承担者如期完成预期成果并结题。
五、材料报送
(一)项目申报材料:
1.拟立项项目申报书电子文档需学生本人及导师签名并签署意见。文档命名规则:计划简称(科研或实践)+CX单位代码+单位名称+学科(类别)代码+学科(类别)名称-申请人就读层次+姓名(例1:科研CX10295江南大学0832食品科学与工程-学博张三;例2:实践CX10295江南大学0860电子信息-专硕李四”)。
2.《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推荐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2)电子文档,以“10295_学院名称_推荐项目基本情况表”命名。
(二)材料递交及报送时间:
1.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申请人完成项目申报,导师完成项目审核。系统开放时间:2022年3月4日-9日。
2.2022年3月16日前学院完成申报材料审查,确定推荐项目,明确资助形式并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学院推荐结果的录入。学院将项目申报书(电子文档word和PDF、活页夹装订纸质版),《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推荐项目基本情况表》(电子文档及盖章纸质版)送交研究生院质量办,逾期未报视为放弃申报项目。
六、其他
校助项目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3,实际拟立项数以专家评议结果为准。
联系人:曲老师
联系电话:85910626
附件:1.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
2.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推荐项目基本情况表
3.校助项目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
研究生院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