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2025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5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见附件1),国家将继续实施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推动国内外合作培养创新型国际化人才和基础学科人才,加大对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支持。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办法
(一)项目选拔采取先确定资助项目再选拔推荐人员的方式进行,人员依托项目派出。
(二)主要选派类别为攻读国外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视情况选派少量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访问学者和高级研究学者。
(三)项目应按照“创新、自主、精准”的要求,围绕国家急需,突出特色优势,服务学科建设,聚焦人才培养,促进国际合作。
(四)国外合作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院校、科研院所,或在双方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的单位;重点支持中外双方“强校合作”,或在双方共同优势学科领域“强项合作”的项目;对涉及多个国外合作单位的项目,选派学科及专业应突出重点及关联性。
(五)国内外双方有一定的前期合作与交流基础,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
二、项目申报
(一)新申报项目
各单位可新申报项目3项(围绕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及其交叉学科、重点建设学科、特色学科申报项目),不再设置专项类别,执行中项目总数不再设上限。
请有意向申请的单位于2024年9月25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交《2025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书》(见附件3)、单位主要领导推荐意见(见附件4)、中外双方合作协议,一式一份,同时提交相应电子版申请材料至邮箱:9822024009@jiangnan.edu.cn。
2024年10月1日前,学校确定拟推荐项目并公示一周。
2024年10月1-20日,校内确定的拟推荐项目进行网上申请。
(二)已获批项目(项目名单见附件5)
1.执行中项目:2024年10月1-20日,网上提交年度总结。
2.执行满三年(执行期为2022-2024年)的项目:对于截至2024年7月31日录取人数低于3年总规模50%的项目,到期后不再接受其申请继续执行;截至2024年7月31日录取人数达到3年总规模50%的项目,可于到期后申请继续执行。申请继续执行的,不占用项目单位当年可新申报项目名额,申请流程与新申报项目相同。
2024年10月1-20日,网上提交项目总结。如申请继续执行,2024年10月1-20日网上提交申请材料,要求与新申请项目相同,同时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至邮箱:9822024009@jiangnan.edu.cn。
三、项目评审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于2024年11月-2024年12月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含新申报项目和满三年申请继续执行的项目)进行评审(评审拟采用答辩方式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2024年12月底前公布获批项目及执行中项目复核结果。
四、人员选派
各项目须严格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要求,结合本项目制定的具体选拔办法,并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人员选拔。所有被推荐人员的确定须通过中外合作双方专家评审。
被推荐人选于2025年3月1-10日(第一批)或9月1-10日(第二批)登陆国家留学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国家留学基金委于2025年4月底前(第一批)和2025年10月底前(第二批)公布录取结果。
详情请见国家留学网创新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3291
校内联系人:张柯
联系电话:85913656、17853133231
附件:1.2025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
2.2025项目申报流程
3.2025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书
4.单位主要领导推荐意见
5执行中项目名单
6项目相关常见问题解答
研究生院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