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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江南大学、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5-18 来源:

各学院:

根据《江南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江大校办〔20195号)和《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开展2021年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评院〔20219号)的要求,现就2021年度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根据上一学年授予学位人数和省推荐限额拟定了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名额,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省级优秀学位论文的推荐评选,从校级优秀学位论文中遴选。

二、评选对象

()本次参选的学位论文为201991日至2020831日期间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二)涉密的学位论文,不在参评范围之内。

三、评选程序

(一)由研究生个人申请,导师推荐,将材料报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二)限额择优推荐并排序,具体原则如下:

1学院认真做好材料审核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学位论文与授予学位时的原文一致,并无学术不端和学术失范行为。

2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应把握评选定位,注重学位论文质量,学术成果仅做参考。

(三)经校内学术机构评审,确定校级优秀学位论文名单和拟推荐省级优秀学位论文名单。

(四)校级优秀学位论文名单和拟推荐省级优秀学位论文名单进行一周的公示。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入选论文存在剽窃、作假或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可在入选名单公示期以书面方式向研究生院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应包括异议论文的题目、作者姓名、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或科学依据以及提出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异议不予受理。研究生院负责处理异议,并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

四、材料报送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报送的材料及要求如下:

各文档请按规则填写和命名,因填写和命名错误导致参评失败责任自负。

一、学位论文(PDF电子版)

1、命名规则:用YBYS-XYS-Z分别指代博士、学硕、专硕学位论文类别,文档命名规则:学位论文类别_单位代码_一级学科代码及名称_题目(不含副标题)_LW,如我校推荐上报的某篇博士学位论文,则命名为:YB_10295_0301_法学_经济刑法的法益研究_LW

2、报送的学位论文必须与国家图书馆的存档原文一致。若发现申报材料不属实或不符合要求,则取消该学位论文参评资格。

3、论文评选采取“盲审”办法,封面、扉页、主体部分及“独创性声明”、“作者在读期间发表的论文或研究成果”、“致谢”等文字里不得出现江南大学、导师、作者以及其他有可能辨认出论文来源的字样,有关隐去文字统一用*字符号代替。

4、参评论文除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代码0502)外均应用中文撰写。外国语言文学的论文若用中文以外的文字撰写,还需报送该学位论文不少于2000字的中文摘要PDF电子版)

5、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其他研究成果,可在学位论文参考文献后,以附录形式列出,学术论文请标明期刊级别、名称、刊号、期数,以及学术论文题目、第几作者等信息,作者姓名统一用***代替。其他研究成果须注明关键信息。

6、学位论文封面须按“江苏省推优博士学位论文”、“江苏省推优硕士学位论文(学术型)”、“江苏省推优硕士学位论文(专业型)”的统一格式制作,具体样式见附件2。其中,封面栏目的填写说明如下:

1“学科代码和名称”、“类别(领域)代码和名称”均按国家新版目录规范填写,其中工程专业学位类别按调整后的专业学位类别填写,见附件3

2)如属自设二级学科或交叉学科的,请填写与该论文研究方向关联度最高的1-2个所属或所涉一级学科名称。江苏省普通高校自设的二级学科或交叉学科,可参阅教育部公布的名单(http://www.moe.gov.cn/jyb_xxgk/s5743/s5744/A22/202008/t20200827_480690.html)。

3“论文研究类型”选填①基础研究类、②应用基础研究类、③应用与实务研究类三类之一项。

4“论文关键词”用关键词清晰反映参评学位论文所涉学科或领域的研究方向或重点内容。

5“论文题目”请据实填写,不得简略。

二、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纸质版,WORD电子版,见附件4

命名规则:学位论文类别_单位代码_论文题目(不含副标题)_TJB,如我校推荐上报的某篇博士学位论文,则命名为:

YB_10295_经济刑法的法益研究_TJB

三、已获学术成果清单(纸质版,WORD电子版,见附件5

四、江南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请人需提供发表论文的收录证明(SCI(E)SSCIEIA&HCICSSCICSCD等)(纸质版,要包括SCI论文的影响因子和中科院分区)

五、推荐汇总表(纸质版,EXCEL电子版,见附件6

请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汇总各类申请材料,2021611交相关纸质及电子材料到研究生院学位办,逾期不予受理。纸质版评审结束后不再退还,请各申报者提前自行备份。

联系人:司艳红、钱沁瑛联系电话:85919213

E-mail:jnxwb@jiangnan.edu.cn

江南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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