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货物需求
江南大学物业中心新生宿舍卫生工具采购,明细详见第二部分。
二、合格的投标人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供应商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分公司投标的,需要在投标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具有本次招标货物的供货、安装、售后服务等的相应能力和经验;
3、询价货物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的经销商。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1)供应商最近三年内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供应商。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参加。
三、供应商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7月10日14时00分
五、投标与开标地点:江南大学后勤管理处计划科309室。
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事宜请按下列通讯方式联系:
单位部门:江南大学后勤管理处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邮政编码:214122
联系电话:0510-85910525 0510-85320213
联系人:陈老师张老师
后勤管理处
2023年7月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