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既是政治保障,也是政治引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纳入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内容。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历史性、开创性成就,产生了全方位、深层次影响。同时,必须清醒看到,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因素也是复杂的,党内存在的政治不纯、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问题特别是一些深层次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必须保持战略定力,发扬斗争精神,严格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的贯彻执行,不断深化党的自我革命。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党委(党组)。党委(党组)必须按照《规定》要求,守责、负责、尽责,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关键在一把手。一把手要回归本位,把领班子、带队伍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使党员干部时时感受纪律约束。党委书记要自觉把监督作为分内之事,当好第一责任人,对党负责,对本地区本单位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同时要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压给下一级的书记,把责任层层落实到底。
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这是党章赋予纪委的职责。纪律检查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要按照《规定》要求,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同时,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党委(党组)决策落实等方式,协助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要把推动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强化政治监督,从基础制度严起、从日常规范抓起。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规定》的自觉性坚定性,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抓住党委(党组)这个关键主体,把责任落到实处,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搞得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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