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调动本科生学习的积极性,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具有知识面宽、适应性强、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增强我校毕业生的核心竞争力,根据《江南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江大校办〔2017〕9号)(附件1)精神,现将2019级本科生申请修读辅修专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19级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主修专业无不及格课程,学有余力。
二、基本原则
辅修专业要求跨类修读,跨类指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中的专业类,同时跨江南大学招生专业大类。每名学生可辅修一个专业。辅修专业单独编班(原则上不少于15人)、集中授课,时间一般安排在晚上、周末等。
三、申请专业及计划
根据现有本科专业的办学条件,经学院申请、教务处讨论面向2019级本科生开设辅修专业如下:
专业名称 |
限制报考专业 |
招生人数 |
备注 |
机械工程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工业设计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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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电子工程 |
机械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工业设计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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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机械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工业设计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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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工程 |
轻化工程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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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 |
工商管理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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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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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高等数学85分以上方可报名 |
工商管理 |
会计学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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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与贸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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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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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
社会工作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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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语 |
英语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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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
日语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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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与计算科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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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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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通信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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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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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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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育(师范) |
教育技术学(师范)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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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技术学(师范) |
小学教育(师范)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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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药工程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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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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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理工科,有一定的化学基础 |
四、申请工作程序
1、学生申请。5月24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江南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申请表》(附件2)。
2、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学生所在学院进行资格初审,填写《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3),于5月27日前报教务处教务科。教务处汇总各专业报名情况,转交辅修专业所在学院。
3、辅修专业所在学院审核。辅修专业所在学院根据学生的志愿、主修专业学习成绩以及招生人数等,对学生申请进行审核,确定同意接收的学生名单,同等条件下,至善生优先录取;6月5日前,将《拟接收修读辅修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4)等相关材料报教务处教务科。
4、学校审批。教务处对申请参加辅修专业学习的学生进行复核,并公布最终名单。
5、经批准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若第二学期有学业成绩不及格者,取消辅修资格。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须认真阅读《江南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实施办法(试行)》,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慎重考虑是否修读。
2、学生申请前须充分了解辅修专业培养方案,并与主修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对比,确认主修专业的基础课程是否满足辅修专业课程学习的要求,在保证完成主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课程的基础上,在规定时间内能够修满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
3、报名时填报的第一专业和第二专业应根据自身修读意愿排名,供相关专业录取时参考。
4、相关辅修专业的教学进程计划,教务处将在网站上适时公布,请辅修专业学生及时关注,并按规定参加课程的修读。
请相关学院认真组织审核、严格程序,做好2019级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的报名工作。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务科联系,联系人:高鋆,联系电话:85911386。
附件:1.江南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实施办法(试行)
2.江南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申请表
3.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
4.拟接收修读辅修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
5.辅修专业课程设置
教 务 处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