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2学期2020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测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4-28 阅读次数:来源: 教务科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2学期

2020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测试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本学期将对2020级学生进行体质测试,现将本次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项目

50米、800米(女生)、1000米(男生)。

二、测试对象

2020级学生。

三、测试时间和地点

各学院具体时间见《2022—2023-2学期2020级室外体质测试时间安排表》。

检录地点:体育中心西3入口。

测试地点:体育中心田径场。

四、测试要求

1、提前10分钟到达检录地点,按规定程序进行检录,有序进场。

2、检录时须携带本人的“江南大学校园智能卡”和身份证,经检录处验证指纹后,领取计时芯片,方可参加测试,检录不合格不得参加测试。

3、测试时必须穿运动服和系鞋带的运动鞋,测试前按照测试老师要求进行热身和准备活动后逐项进行测试,以防出现意外运动伤害。

测试过程中,如出现身体不适,请立即报告老师并停止测试,待身体恢复后参加补测。

4、学生在测试过程中必须做到:(1)自觉遵守测试秩序;(2)听从测试老师的指挥;(3)爱护测试仪器;(4)不大声喧哗;(5)确认测试完毕,应立即离开测试场地;(6)测试时要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不要携带贵重物品。

5、学生在测试中如果出现由他人代测等作弊现象,一经发现,按照《江南大学课程考核与管理实施细则》和《江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相关条例处理。

6、测试结束后,在体育中心南大门出口处芯片归还处归还芯片,同时,查询自己的测试成绩,如有异议,请当场咨询终点计时老师。

7、测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可在下一学期开学初规定时间补测一次。补测后仍不合格者,根据教育部教体艺[2014]5号文件《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中相关规定,毕业时,测试成绩达不到标准要求将不能毕业。

8、学生因伤、残、疾病不能正常参加测试的,必须在2023年5月9日前持校医院证明材料到体育部教务办(体育中心107办公室)申请办理转保健班手续,并于本学期第13-15周周三下午13:30分在体育中心119武术房上保健课。保健课成绩作为测试成绩,最高计70分。

9、学生需在测试前数日开始自主性地加强适应性体育锻炼,以确保体质测试的安全性并提高测试成绩。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及时将测试的时间、地点和相关注意事项告知学生,并组织学生准时参加测试,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试工作。

如遇下雨或雨后场地潮湿不能测试,体育部将提前通知。

附件:2022-2023-2学期2020级室外体质测试时间安排表

体育部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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