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苏教评函〔2021〕5号)和《江南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江大校办〔2020〕60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保障和提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学校教务处将对2023届各专业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毕业论文(设计)送校外专家盲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审范围
所有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学校教务处将按所在专业随机抽取1%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盲审。为保证盲审的可信度,各学院在论文送审中要做好保密工作。具体名单将于4月28日前公布。
二、检查重点
重点考察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和学术规范,具体包括选题质量、能力水平、论文规范等方面。
三、材料报送
1.各学院根据抽检学生名单组织学生整理毕业设计(论文)及相关资料。凡被抽审的毕业设计(论文)一律不准出现本科生作者、指导教师姓名及致谢等个人信息,封面按照附件1的要求填写,其他格式仍按学校有关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执行。
2.各学院根据学校要求,在2023年5月19日上午12:00前,按照专业类别整理并提交被抽取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pdf)和相关资料(含维普查重系统提供的原文对照报告)(rar)。提交文件命名为专业_学号_论文题目,发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邮箱sjk@jiangnan.edu.cn。逾期不按要求提交的学生按自动放弃本学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处理。
四、抽检送审程序
1.毕业设计(论文)抽检盲审工作由学校聘请校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担任。评审以网评的形式开展,具体将通过论文送审平台开展相关送审评审工作。
2.每篇盲审论文提交2位评审专家评审。专家根据《江南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盲审意见表》(附件2)予以客观评审,按百分制进行打分并给出意见及建议。
五、盲审结果
1.盲审抽检成绩需根据两位校外专家的评分综合确定。专家盲审成绩为合格与不合格。
2.两位专家评审意见均为“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则盲审通过。
3.只有一位专家评定为“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学生需修改论文,按要求填写《江南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修改说明》(附件3),再次通过重复率检测和导师审核,由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审议“合格”并出具书面意见后,方可参加本学期学院组织的延期答辩。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审议“不合格”,则参照情况4。
4.两位专家评审意见均为“不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则盲审不通过,可以申请参加下学期学院组织的延期答辩。
5.对盲审结果有疑义的,须在获取结果后一周内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诉。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述材料进行评议,若评议通过则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将再送校外一位专家进行复评,复评结果作为本次盲审的最终结果,不再接受申诉。复评结果为合格的只能参加学院组织的延期答辩。若复评为不合格,则需随下一届重修毕业设计(论文)。
联系人:周丽萍、卫建金联系电话:85913561
附件:1.江南大学本科生盲审毕业设计(论文)封面样式
2.江南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盲审评审表
3.江南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修改说明
教务处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