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有关疫情防控期间本科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的精神,以及《关于公布江南大学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疫情防控期间本科教学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为保证疫情防控期间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工作顺利进行,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一生一案预审资格
2020届本科毕业生主体为2016级本科学生,也是2016新版培养方案执行过程中第一届毕业生,与此前培养方案相比具有特殊性,如通识教育选修课(包括创新创业类、国学文化类、科学精神类、法律思辨类、生命关怀类、艺体审美类等)每类不超过2.0学分,且创新创业类必选2.0学分,创新实践环节4.0学分(包括第二课堂2.0学分、创新创业训练2.0学分)等,毕业资格预审做到一生一方案。通过预审梳理每位应届毕业生学业完成情况,及时反馈到每一位学生,并请学生及时核对。
1、预审核对象
2020届本科毕业班学生,包括2016级本科生(临床医学专业为2015级本科生)、2017级基地班学生、延长学习年限学生(2015年及之前入学的学生)和在规定年限内申请换毕业证的结业生。
2、预审核依据
《江南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江大校办[2017]41号)、《江南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2017年修订)》(江大学位[2017]11号)、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3、注意问题
(1)除临床医学专业外其它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有效学分为165学分,且请注意培养方案中不同专业其不同类别课程学分要求可能不同,在毕业资格审核系统中设置课程类别学分要求,进行预审工作。
(2)不同级学生按照相应的培养方案要求预审,2016级学生的培养方案修订内容较多,预审核时特别注意:
①通识教育选修课要求修满6.0学分,共有6个模块,每个模块最多2.0学分,且创新创业类必修2.0学分。
②创新创业训练2.0学分,按照现行《江南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学分认定办法(试行)》执行。
③第二课堂2.0学分,按照现行《江南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及成绩评定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毕业资格预审结束后,针对培养方案要求未完成的学分及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其他条件按以下方式处理。
二、以生为本精准施策
1、未完成课程学分
(1)学分替换。预审过程中针对转专业、复学降级等学籍异动特殊情况,如发现个别学生需进行课程替换的,及时完成课程学分替换;毕业班学生参加海外交流交换学习尚未办理学分互换手续的,应于正式开学返校后办理学分互认手续,进行课程学分互换。
(2)课程修读。2020届本科毕业生需参加本学期课程学习的,按原选课计划参加课程学习;对部分尚未选课但需参加课程修读的,可以参加现阶段线上学习,待返校后办理相关选课手续;由于培养方案调整不再开设的课程,原开课学院负责做好相关课程的替换或对应认证工作,学生修读时按调整后对应课程修读;第七学期开设课程,或因人才培养方案调整不再开设课程,本学期可以安排辅导重修。
(3)课程补考。由于原计划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本科课程补考安排暂停,需参加补考的2020届毕业生待返校报到后参加统一安排的补考。对因疫情不能按时参加正常补考者,提醒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统计并报教务处备案。
(4)休、复学。2020届毕业生无特殊情况不得休学,达到复学要求需要复学的学生可以根据个人情况参加相应课程学习,相关手续待返校后办理。
(5)补选(退)课。2020届毕业生退改补选、重修等工作将在正式开学后进行,相关手续待返校后办理。
2、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实习工作
(1)本科毕业设计(论文)。2020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开题、研究与指导、中期检查、答辩、抽盲及论文提交等环节工作按原计划进行,学院负责组织指导教师充分利用“毕业设计(论文)智能管理系统”及远程通讯手段,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保证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进度。对因疫情返校后需隔离观察或不能按时返校的应届毕业生,采用一人一策原则,灵活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和线上答辩。
开题:疫情防控期间,学院将组织指导教师进行线上开题,线上无法开题的,待返校补开题。
研究及指导:学生不在校期间,可充分利用学校各类网络资源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及论文撰写等相关工作,按原进度及时在江南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智能管理系统”中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的材料提交。指导老师将利用网络通讯手段对学生实行线上指导,并在毕业设计管理系统中对学生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审核。如因条件所限无法线上提交和审核的,待返校后补充材料。
对于毕业设计(论文)中因受条件制约,无法在学生居住地开展的实验环节,待正式开学学生返校后,学院将积极协调资源,帮助学生尽快赶上进度。对于学生必须在校完成的相关设计及实验工作,以及原定在企业开展的毕业设计,学院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适时调整,必要时根据需要可以调整相关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内容和形式。
课题调整、中期检查、答辩、抽盲及论文提交等环节: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关于疫情防控期间2020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的通知》。
(2)毕业实习。培养方案要求毕业实习的相关专业,尤其是实施卓越工程师计划的专业,相关学院要加强与实习单位的联系,考虑到疫情防控的需要,及时优化调整毕业实习教学安排,做好实习预案,学生返校后组织实施。对因疫情无法参加毕业实习的学生,考虑替代方案,必要时一人一案,可利用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共享服务平台“实验空间”(www.ilab-x.com)、江苏省高等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共享平台(http://jsxngx.seu.edu.cn)等开展毕业实习工作。
3、体育达标测试
体育部提供未达标2020届毕业生名单,报教务处及各相关学院,在正式开学后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安排体育达标测试,保证未达标应届毕业生均有机会参加测试。
4、时间节点及任务要求
(1)3月15日前,学院完成毕业生资格预审核,并通知学生核对;
(2)4月15日前,教务处完成预计毕业生信息库核对;
(3)5月4日前,体育部提供体质测试未达标应届毕业生名单;
(4)5月11日前,开设辅修专业的学院将辅修专业达到要求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5)6月5日前,学院完成毕业资格、学位资格(不含毕业设计(论文))审核;
(6)6月13日前,学院录入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学生工作处提供解除处分的学生名单;
(7)6月15日前,学院打印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表报教务处,教务处复核;
(8)6月19日,学校毕业资格审核工作会议、学校学位委员会会议;
(9)6月30日前,本学期应届毕业生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学院组织第二批毕业论文答辩,符合毕业条件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以上时间节点如有变化,教务处将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及相关教学单位高度重视应届毕业生工作,教学管理与学生管理密切配合,更及时地摸清情况,更早地做好预案,更有效地采取措施,严格毕业学位条件,保障工作进度,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保证应届毕业生顺利毕业。
教务处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