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江南大学按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指导意见(试行)》(江大校办[2017]18号)(以下简称《意见》)的要求,为做好2019级本科生按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相关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本科教学、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副书记)以及专业责任教授等为成员的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专业分流的组织、考核、咨询等具体工作。
二、工作程序
1、制定分流方案。相关学院根据学校的《意见》,并充分考虑疫情防控的特殊情况,制定本学院按类招生的专业分流方案。该方案应包括专业分流指导思想、分流原则、分流程序、分流专业及人数、分流考核内容及方式、分流调控措施以及时间安排等,经教务处审核后公布实施。
2、学生本人申请。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报专业志愿(志愿表由学院自行设计),学生所填志愿原则上覆盖(但不超出)专业类包含的所有专业。
3、学院组织分流。学院根据分流方案组织分流工作,确定分流学生名单,经学院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学院进行公示。
4、学院报送材料。学院根据公示无异议的专业分流结果,填报《专业分流情况汇总表》报送教务处。
5、学校审核公布。各学院《专业分流情况汇总表》经教务处审核汇总后在校内进行公布。
三、时间安排
1、2020年5月8日前,学院完成分流方案制定,经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教务处学籍科;
2、2020年5月15日前,学院组织学生填报志愿并完成考核,确定分流结果并在学院内公示;
3、2020年5月22日前,学院根据公示无异议的分流结果填写《专业分流情况汇总表》(纸质加盖学院公章)报送教务处学籍科,电子表格同时发送至邮箱xjk@jiangnan.edu.cn,教务处审核汇总后,在校内公布分流结果。
四、其他
1、2018级之前(含2018级)的学生,因学籍变动转到2019级专业类班级学习的,具体分三种情况处理:
①原录取专业为非大类专业,则当前专业不变,直接编入相应专业班级学习;
②原录取专业为大类专业,但参加过专业分流已分流至确定专业的,不再参加分流,直接编入相应专业班级学习;
③原录取专业为大类专业,但未参加过专业分流未确定专业的,则应参加本次专业分流,若2019级相关专业未按大类招生,则由学院根据学生原年级分流情况确定学生的具体专业。
2、2019级高水平运动队学生按学生志愿分流至大类内专业;
3、2019级保留入学资格、休学、参军入伍的专业大类学生,待恢复入学资格、复学后根据具体情况参加专业分流;
4、预科转入本科学习的大类专业学生由学院单独组织分流。
5、上述工作流程及时间节点若需根据防疫情况做出调整,将另行通知。
附件一:《江南大学按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指导意见(试行)》
附件二:《专业分流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