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管理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学业警告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1-11 阅读次数:来源:


各学院:

根据《江南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第十六条规定,请各学院认真审核各年级学生的成绩,做好2020-2021学年的学业警告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统计未获得学分。补考成绩全部录入系统后,在“教务管理系统——成绩管理——学籍监控”中统计2020-2021学年未获得学分。(条件设置中,“学年”设2020-2021“学期”设为空,“累计未获得学分”设>14.5,选好年级、学院、专业后,点击“统计”按钮“学期未通过学分”达到15学分及以上的学生,在“学期不及格课程及学分”字段中复核,复核无误的,给予学业警告。

学院向被警告学生下达《江南大学本科生学业警告通知单》(见附件1),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后,原件一式一份交教务处,复印件由学院与学生本人各留一份。

三、两次及以上学业警告的学生,学院应将处理意见通知到家长。三次学业警告的学生无条件退学,学院填报《江南大学本科生退学审批表》,教务处复核后报学校审批

、请各学院认真核实学业警告学生情况,填报《学业警告学生学籍处理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1117日前送交教务处学籍科

五、获学业警告的学生申请降级的,应于本学期结束前(2022年1月7日前)填写《江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异动审批表》(见附件3),至教务处学籍科办理。根据本学期教学实际情况,降级学生不予选修本学期课程,下学期课程可在本学期末补选(详见教务处学期末的选课通知);本学期在修课程根据办理降级手续日期时的课程考核完成情况,做相应的保留或删除处理。

、各学院建立学业警告档案,相关材料及时归档。

附件:1.江南大学本科生学业警告通知单

附件:2.学业警告学生学籍处理情况登记表

附件3.江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异动审批表

教务处

20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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