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管理
关于开展2023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5-17 阅读次数:来源: 学籍科

各学院:

根据《江南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符合《江南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第三章“申请条件”要求的本科学生,按所符合的转专业类型提出申请,专业类别划分见附件1

二、工作程序

(一)工作时间节点

本学期第一、二、三、四类转专业同时开展,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公布方案

5月17日,教务处在教务处网站公布各学院转专业考核方案和接收计划。

2.学生申请

5月22日前,学生填写《江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申请表、学业成绩单以及申请学院要求的材料(第一类转专业请查看各学院考核方案中的相关要求,第二、三、四类转专业应准备相关的证明材料)交所在学院。每位学生只能选择一个专业。

3.资格审核

5月23日,学生所在学院对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填写《转专业申请学生名单》(附件3),连同学生申请材料报教务处复审教务处复审后,于5月24日将学生的申请材料送至拟接收学院。

4.学院考核

531日前,拟接收学院根据考核方案组织考核,确定同意接收的学生名单,将《转专业拟接收学生名单》(附件4)和拟接收学生的《江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报教务处。学院应明确告知学生转入后是否降级学习,学生无异议后在学生的《江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中明确写明是否降级和学生转入班级。

5.学校审批

6月中上旬,教务处审核转专业学生名单,经主管校长审批后在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6.第二、三、四类转专业超出上述时间后,以下两种情况仍可获有条件受理:

1)竞赛获奖结果在524——7月7日之间公布的,符合第二类转专业类型条件的,可在本学期结束前向教务处提出转专业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2)参军退伍学生可在复学2周内向教务处提出转专业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后续相关手续

下学期开学,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持学生证至教务处领取转专业通知单,然后至转入学院报到注册,并在开学两周内办理课程替换、补退选课程等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三、注意事项

1.被转入学院接收后,不再受理学生转入其他专业的申请;

2.一经办理转专业手续不得再转回原专业学习;

3.转专业学生经转入学院综合评价,认定在转入专业保持原年级就读困难的,应降级学习,学生也可自愿提出降级学习申请;

4.学生在调整课表时,体育课程需要变动的,应向体育部重新确认编班和上课时间;

5.学生转入新专业后,按新专业学费标准交费;

6.需要调换宿舍的同学在下学期开学一周内持学生证到宿管中心(北区梅园公寓5号楼103)办理手续;

7.其它未尽事宜按《江南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

各学院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与程序,认真做好2023年度本科生转专业的各项工作。

联系人:王勇、邱丽玲

联系电话:85197902(97902)

附件:1.2023年转专业工作专业类别划分

2.江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3.转专业申请学生名单

4.转专业拟接收学生名单

5.江南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目录

202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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