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教材建设】江南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时间:2021-05-24 阅读次数:来源: 教务处

江南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江大校办〔2021〕42 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提高教材建设与管理水平,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本科高等学校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教高〔2020〕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注重教材建设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按照“党管教材、契合时代、校本特色、打造精品”的原则,整合优质资源,着力打造质量高、有特色的江南精品系列教材。同时通过建立教材管理分级负责机制,加强教材选用监管,切实选用高质量教材。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校党委对本校教材工作负总责。学校成立教材建设与管理委员会,作为教材规划、编写、审核、选用的领导机构,贯彻落实国家教材建设与管理的相关政策,确保教材建设与选用等过程中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教材建设与管理委员会由学校党委书记担任主任,分管思政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和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任副主任,教务处处长、党委宣传部部长、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研究生院院长等任委员,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第四条各学院(部)成立院级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小组,各学院书记任组长,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各系部主任、专业负责人等为成员,负责组织实施学院的教材建设规划、编写审核、选用审核、项目建设、推广使用等方面的工作。

第三章 教材建设

第五条 学校结合人才培养目标和学科专业优势,不断完善教材建设体制机制,优化教材培育路径,并将教材建设纳入人才培养、学科专业建设考核内容。

第六条 教材建设主要包括各类必修课、选修课的教材建设和实验课教材、实验指导书等配套教材的建设。重点建设方向包括:

(一)鼓励学科专业综合实力较强的教学单位组织编写公共基础课程教材、专业核心课程教材;

(二)鼓励编写服务国家和地方发展战略需求、国内紧缺、教学急需的教材;

(三)鼓励建设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多种介质综合运用、表现力丰富的新形态教材、数字化教材。

第七条 教材建设要贯彻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全面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要结合不同学科门类的课程思政要求,积极挖掘各类教材中蕴含的课程思政元素,寻找专业知识体系与思政知识体系的接触点,探究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的融合点,积极推动教材思政。

第四章 教材编写

第八条 教材编写依据教材建设规划以及学科专业或课程教学标准,服务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教材编写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有机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传统、法治意识和国家安全、民族团结以及生态文明教育,努力构建中国特色、融通中外的概念范畴、理论范式和话语体系,防范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的影响,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充分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反映相关学科教学和科研最新进展,反映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全面准确阐述学科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学术体系。选文篇目内容积极向上、导向正确,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能够满足教学需要。结构严谨、逻辑性强、体系完备,能反映教学内容的内在联系、发展规律及学科专业特有的思维方式。体现创新性和学科特色,富有启发性,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及创新潜能。

(四)编排科学合理,符合学术规范。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有民族、地域、性别、职业、年龄歧视等内容,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

第九条 编写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没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学术功底扎实,学术水平高,学风严谨,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和师德师风。

(四)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教材编写修订工作。

第十条 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主持编写工作并负责统稿,对教材总体质量负责,参编人员对所编写内容负责。教师个人编写的教材,由编写者对教材质量负全责。主编除符合编写人员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政治敏锐性强,能够辨别并抵制各种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自觉运用中国特色话语体系。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本学科有深入研究和较高造诣,或是全国知名专家、学术领军人物,在相关教材或学科教学方面取得有影响的研究成果,熟悉教材编写工作,有丰富的教材编写经验。

第十一条 学校鼓励并支持学术领军人物、学术水平高且教学经验丰富的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参加教材编写工作。同时加强教材编写队伍建设,培养优秀编写人才。

第五章 教材审核

第十二条 学校教材实行分级分类审核,坚持凡编必审。教材审核应严把政治关、学术关,促进教材质量提升。政治把关要重点审核教材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学术把关要重点审核教材内容的思想性、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

第十三条教师编写教材,需履行申报审批手续。由教师本人填写《江南大学教材编写申请表》,经学院(部)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备案、学校党委审核。审批通过后,教师方可进行教材编写。

教师受邀参加校外单位教材编写,需由本人提出申请,将教材编写的相关信息(教材名称、主要内容、编写人员及单位信息等)报所在学院(部)备案。

第十四条教材编写完成后、正式出版前,教师本人须填写《江南大学教材出版申请表》,由教师所在学院(部)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小组进行审查,提出教材评价意见。学院审查通过后报教务处,由学校教材建设与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集中审核,给出审核结论。

第十五条 教材审核专家遵循回避原则,选取学科专家和一定比例的马克思主义学院专家,审核专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本学科有深入研究和较高造诣,熟悉教材编写工作,有丰富的教材编写经验,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政治敏锐性强,能够辨别并抵制各种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客观公正,作风严谨。审核专家应有校外专家参加。

第六章 教材选用

第十六条 教材选用坚持集体决策,学校建立校、院(部)两级教材选用报审制度。

(一)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小组承担本学院教材选用和审核工作。各学院(部)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小组在学院党委的监督指导下进行政治、学术(专业)等方面的集体审核与政治把关,审定选用教材,并经本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上报选用教材清单至学校教材建设与管理委员会审核。

(二)学校教材建设与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审核全校的选用教材,教材选用工作中须有一定比例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专家参与,重点对哲学社会科学教材(含境外教材)的选用进行政治把关。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有问题的,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的教材,不得选用。

(三)定期组织教材选用自查和互查工作,确保新教材、优秀教材、高水平教材进课堂。

第十七条 教材选用遵循以下原则:

(一)凡选必审。选用教材必须经过审核并通过后方可征订

(二)各学院要结合专业建设和课程体系改革,加快教材的更新换代,做好优秀教材的选用工作,使用近3年出版的新教材比例应达到60%以上。

(三)优先选用的教材包括国家级规划教材、省部级以上重点教材、省部级以上获奖教材和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选用以上优秀教材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50%。

(四)对已出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课程,必须按要求统一选用。

第十八条 对境外教材的选用须坚持为我所用、凡选必审的原则,严把政治关、学术关和适用关。对不符合规定的,或使用过程中发现内容有问题、知识陈旧的境外教材,须及时更换。对境外教材选用和管理的其他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支持保障

第十九条 学校加大经费投入,保障教材编写、审核、选用、研究和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设立教材建设专项教改,对获立项的教材予以资助。

第二十条 学校定期进行优秀教材评选,校级教学成果奖中增设教材奖项。鼓励和支持课程思政建设成效显著、有特色、高水平的教材参加省级、国家级重点教材、规划教材、精品教材评审,以及国家和省级教材奖励评选。

第二十一条 学校把教材建设作为学科专业建设、教学质量、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纳入“双一流”建设和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考核评估体系。

第二十二条 建立优秀教材编写激励保障机制,承担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编写修订任务、国家规划专业核心课程教材编写修订任务的主编和核心编者视同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课题,享受相应政策待遇。教材建设与编审工作纳入工作量考核,作为职务评聘、评优评先、岗位晋升的重要指标。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研究生教材的建设与管理参照本办法实施。

第二十四条作为教材使用的讲义、教案和教参以及数字教材参照本办法管理。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江南大学教材建设工作条例》(江大校办〔2011〕7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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