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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2024年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29 来源:人力资源处 人力资源处

江南大学坐落于太湖之滨的江苏无锡,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与人才强校战略,致力于建设世界知名、中国一流、江南风格的研究型大学。根据学校改革发展需要,本着公开平等、择优录用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

一、招聘岗位

专职辅导员10人(其中5人需入住男生宿舍,5人需入住女生宿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具体如下:

岗位名称

招聘计划

专业

学历学位

其他说明

专职辅导员A

3

专业不限

博士

2人入住男生宿舍(男性报考)

1人入住女生宿舍(女性报考)

专职辅导员B

7

专业不限

硕士及以上

3人入住男生宿舍(男性报考)

4人入住女生宿舍(女性报考)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拥护党的领导,具有立德树人的岗位意识与奉献精神;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须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最高学历为硕士者学历、学位证书时间为202411日至2024731日,最高学历为博士者学历、学位证书时间为202361日至2024731日。

4.硕士学历学位人员应于199611日(含)后出生;博士学历学位人员应于199211日(含)后出生。

5.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主要学生干部包括兼职辅导员、校级学生组织(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科协、艺术团等)所属部门副职及以上,且有聘书或学工部门、校团委等部门证明;院级学生组织所属部门正职及以上、班长、团支书、学生党支部书记,须有聘书或院级证明。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可适当放宽。

6.品学兼优,获得过校级奖学金以外的校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

7.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接受报名: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回避的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2024329日至415日,应聘者登录江南大学招聘系统(http://zp.jiangnan.edu.cn)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报名)。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申报信息,材料填写不全者视为放弃报名。报名截止后,所有报名信息将不能更改。

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须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并严格按要求将材料电子版上传至附件(附件须为jpg图像格式,大小控制在5M以内),个人信息及相关表格信息应填写完整,个人经历须保持连续。信息填写不完备、未按要求上传附件、提供虚假信息或不实附件、隐瞒有关情况,造成不良后果者,学校将取消考试或录取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将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应责任。

2.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3.应届生的最高学历、学位应填写即将获得的学历、学位信息。

4.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酌情核减或核销岗位。

(二)资格初审

学校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择优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名单,并通知应聘者。

(三)现场报到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需到江南大学进行现场报到,现场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四)综合考核

1.综合知识测试:学校组织综合知识测试(机测),不指定参考书目。综合知识测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当天向考生公布,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笔试的人选。

2.材料审核:应聘者须按附件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详见附件),材料不全者不予通过审核,取消综合考核的资格。

3.笔试:重点考察应聘者的理论素养和文字功底,不指定参考书目,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当天向考生公布。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不超过拟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4.体检与心理测试: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环节者,须至江南大学校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130元,个人自理,另需准备一张一寸照片),并参加心理健康测试。

5.面试:学校组织面试(群体面试和个体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6.综合考核成绩=综合知识测试成绩*2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其中,面试成绩中的群体面试和个体面试成绩各占50%综合知识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考核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五)拟录用

根据应聘者综合考核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江南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公示。

(六)综合考察

1.思想政治考察: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察。

2.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录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其它经招聘工作小组研究确定不能录用的。

(七)录用

思想政治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应届生签订三方协议)。被录用人员应及时办理入职,由学校统一安排工作岗位。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四、招考纪律

1.应聘人员在报名、考核、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隐瞒事实及违纪违规行为的,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

2.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应聘人员须准确填写电子邮箱及联系电话,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录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办理入职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不办理入职手续者;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办理入职手续后,在1个月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特殊情况最多不超过2个月);

3)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五、其他事项

1.学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1800号。

2.考试时间:预计于20244月下旬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咨询方式:

人力资源处:周老师、叶老师,电话:0510-8532872085918005,邮箱:jnfzr@jiangnan.edu.cn


阅读() (编辑:人力资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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