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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8年江南大学学历继续教育 江苏省校外教学点年检工作的通知 ... ... ...

    发布日期:2018-12-04 来源: 编辑:

    各校外教学点:

    依据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年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根据教育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教职成[ 2016 ]7号)、《江苏省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苏教高[ 2006 ] 20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8年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江南大学校外各教学点。

    二、年检主要内容

    (一)建点协议及双方职责履行。

    (二)招生宣传及组织。

    (三)教学及教务。

    (四)收费管理。

    (五)教学档案建设。

    (六)站点自身建设。

    三、年检方式

    (一)按照要求各校外教学点自查。

    (二)我校组织所有校外教学点开展复查。

    (三)市()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汇总的高校自查结果,按照不少于30%的比例对属地教学点进行抽查,并对上一年度年检和督查中发现问题、要求整改的教学点持续追踪检查,直至其整改到位。

    (四)省教育厅根据群众举报和市()教育局提供的线索开展省级督查,开展办学行为规范或教学质量专项检查。

    四、各校外教学点自查主要内容

    教学点自查,应从办学资质、机构人员、规章制度、招生管理、教学管理、财务管理等六个方面进行,尤其注重以下方面的自查自纠。

    (一)招生管理中有无擅自与其他机构或个人联合招生、办学和擅自设立点外点(班)等情况。招生宣传广告内容是否真实、准确,有无使用含糊、欺骗或误导用语等。

    (二)教学管理中的学生学籍、教学计划、课程实施、考勤签到、考试考核、师资配备等环节。教学过程特别是教学文件是否齐备、教学计划是否严格执行、任课教师是否登记备案。

    (三)财务管理中的是否按照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费,有无违规收费现象;是否由高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统一开票。

    五、年检工作的时序要求

    (一)20181215日前各校外教学点完成自查(并填写附件1),并向我院书面报送自查情况。

    1、形成校外教学点自查情况表。

    2、教学点完成学籍及教学档案的归档工作。(当地教育局核查)

    (二)20181228日前,江南大学对校外教学点完成普查。

    (三)20193月下旬,省教育厅、成人教育研究会等开展督查。

    请各校外教学点高度重视,在自查工作中务必求实求细,查找不足,及时整改,确保年检工作顺利完成。

    如遇问题,请与成教教学管理部联系,

    联系人: 王芳,联系电话:0510-85320352

    江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81130

    附件:

    1、自查情况表.doc

    2、规范办学承诺书.doc

    3、江南大学成人教育学籍和教学档案资料归档要求(详见教务管理平台文件管理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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