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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考场纪律

    发布日期:2009-02-26 来源:未知 编辑:
    一、 学生必须准时进入考场,按规定座位就坐,考试中不得擅自变动座位。无故迟到超过15分钟者不得进入考场,考试进行2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二、学生进入考场后,闭卷考试须将携带的有关教材、参考资料、练习本、纸张等一律放到监考教师指定地方。凡不听从监考老师指挥者,监考教师可以不发给其试卷,不准其参加考试。
    三、学生入座后,须将考试证入在课桌的左上角。凡不带考试证者不得参加考试。凡有代考者,当事双方均按作弊惩处。
    四、考试开始后,学生不准以任何理由擅自出入考场。考试中间一般不得上厕所,如有特殊原因,须经监考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考场。对离场作弊,将从严加重处分。
    五、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答卷。装订成册的考试卷不得拆开,考试中未经监考教师允许不准互借文具。保持考场肃静,考试中不准互相谈话,不准有偷看、夹带、传递等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学生违反考场纪律进行作弊的,或为他人提供作弊条件,监考教师应立即没收试卷,责令其退出考场。对不服从监考教师管理无理取闹者加重处分。
    六、如有试题字迹不清或有疑问时,应先举手,等待教师前往处理,考生之间不准互相询问。
    七、 考试结束时间到,必须停止做题,将试卷整理好放在桌上,并迅速离开考场。学生交卷不得拖延时间,不准擅自将试卷带出考场。
    八、 考生考试作弊而未被当场发现,但事后经检举或阅卷中发现者,经调查核实确认,仍按考试作弊处理。
    九、凡在考试过程中有违反考场纪律、考试作弊、考试严重作弊者按江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江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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