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外学习中心、同学:
根据《江南大学网络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七条第3点之规定:“学习时间超过规定修业年限者”,作退学处理或令其退学。现我院对超过规定最长修业年限的遗留学生进行学籍清退。具体通知如下:
一、清退范围:
201703(含201703)以前各批次在读学生。
二、清退流程:
1、清退名单由学籍办公室发给各校外学习中心;
2、各校外学习中心负责与清退学生联系,填写《江南大学网络教育学习中心流失申请汇总表》,提交学籍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3、有特殊情况确需暂时保留学籍的,学习中心提出申请,学院审核同意后,由学生填写《江南大学网络教育保留学籍承诺书》,学习中心签字盖章,提交学籍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4、截止日期:2022年2月28日,逾期学院将一律按“退学”处理并予以公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三、联系方式:李娜老师
电话(传真):0510-85320357
电子邮箱:25452732@qq.com
特别提醒:学籍清退是一项繁杂的工作,请各学习中心务必通知到学生本人,并办理相关手续,以免产生纠纷;取消学籍后不能再申请恢复学籍。
附件1:《江南大学网络教育学习中心流失申请汇总表》
附件2:《江南大学网络教育学籍保留承诺书》
网教教学管理部
2022年2月16日
附件:关于清退江南大学网络教育已超规定最长修业年限学生的通知(2022春季).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