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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调整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25 来源: 编辑:

    各校外学习中心、同学:

    为进一步强化和完善网络教育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化要求与管理,不断提高毕业论文(设计)水平和质量,现将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标准调整的通知如下:

    (1)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由初评成绩答辩成绩两部分成绩组成。初评成绩通过的学生分两类:通过且可申请答辩的和指定答辩的。

    (2)通过且可申请答辩的学生,如未答辩,则视其放弃答辩机会,论文综评成绩记及格,未通过(不及格)或重修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不可申请答辩。

    (3)此规定自202201届毕业论文(设计)开始执行。

    江大网院教学管理部

    202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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