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外学习中心、同学:
为了加强江南大学网络教育在籍学生的学籍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江南大学网络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专科起点本科和高中起点专科修业年限2.5至5年”、“学习时间超过规定修业年限者,作退学处理或令其退学”的学籍管理规定要求,经学习中心通知学生本人、所属校外学习中心初审、学院复审,拟对超过最长修业年限(5年)的学生进行清退,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11月3日-11月10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学籍办公室尤静老师,联系电话:0510-85320335。
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1月3日
附:清退学生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