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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江南大学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 : 2021-09-14 来源: 点击量:

江南大学(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成立于2007年,由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王震宇教授担任院长。拥有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两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环境工程专业通过全国工程认证,入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具有从学士、硕士、博士到博士后流动站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下设环境工程系和土木工程系。

为推进研究生多元招生,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江南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接收专业、拟接收名额

类别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接收名额

学术型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10

专业型

085701

环境工程

20

085901

土木工程

12

本科直博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3

说明:拟接收名额为初步计划,接收名额以最终实际接收人数为准。

二、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且在现就读学校取得推免生资格;

(三)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五)报考本科直博的考生需由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三、申请及接收流程

(一)申请人于924日前登录“江南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预报名系统”(http://gmis.jiangnan.edu.cn/zsgl/tmsgl/)完成预报名,并提交证明材料,具体包括如下材料:

(申请人在江南大学预报名系统中提交的全部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1.加盖推荐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英语水平证书复印件;

2.在学期间曾从事课外科技活动、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发表论文或其它成果的有关材料复印件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书面证明(没有可不提供);

3.申请本科直博推荐免试研究生需要提供两份专家推荐信。

(二)学院审查申请者提交的材料,通知学生进行复试,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加入 “江大环土学院2022推免生复试群”(QQ群号749109862);

(三)928日起,具有申报资格的推免生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浏览报考须知,填报“江南大学”志愿、缴费。

(四)学院审查申请者提交的材料,并对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及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复试。

(五)复试

1.学院按照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每个小组由5名本专业的硕士生导师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无规避关系人员的教师组成。

2.我院将通过“钉钉”在线视频面试的形式对学生进行复试,面试时间通过手机短信通知,主要对考生的专业知识结构,综合能力和外语听说能力进行考核;

3.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数字型),在评分前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统一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

4.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六)录取

1.学院对通过复试的推免生,根据专业接收名额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取名单,并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2.收到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须及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一经双方确认,不得取消。

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推免生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2022年硕士研究生(含统考生)录取结束后,向拟录取考生发放调档函、录取通知书。

5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参加体检,学院对考生进行严格的入学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取得学籍。

四、其它说明

(一)申请者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或受到处分,均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二) 未进行预报名的学生仍可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报名,学院将在第一时间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核、安排复试。

(三)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收费标准参见江南大学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同时设立奖助学金用于支持学生完成学业。研究生奖助相关规定请参见我校学生工作处网站“文件汇编”栏目的《江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未尽事宜参照《江南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办法》执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本学院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进行核实并解释。

江南大学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

2021915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

邮编:214122

联系电话:0510-85910932

服务邮箱:see@jiangnan.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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