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优良班级建设,促进良好学 风的形成,激发广大学生的集体荣誉感,营造优良的育人氛围,充分发挥班集体的教育功能,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江南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自然班级。
二、 评选条件与要求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全班同学拥护中国共产党 的领导,热爱祖国,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具有正确的人生观和 价值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的要求,具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良好的道德修养和文明素养;能加强班级安全教育,严格遵守校规校纪,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具有健康向上的优良班风。全班同学有较强的自我教 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班主任工作指导有力且参与度高, 班委会、团支部协调默契,班干部以身作则、敢于管理、勤于服 务;全班学生和谐共处、团结互助;积极参与文明创建,注重宿 舍卫生、环境和学习氛围建设;积极开展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活动;注重加强体育锻炼,班级同学体质良好。
(三)具有勤奋严谨的优良学风。全班学生学习目的明确、
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认真刻苦,学习成绩在同年级各班中名列前茅;积极组织参加各类学术活动,学习氛围浓厚;全班同学当学年无考试违纪被学校处分记录。
三、 评选指标与内容
校级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指标包括思想建设、班风建设和学风建设等3个大项,15个评比指标(具体内容见附件)。
四、 评选名额
校级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名额按全校班级总数(本科一年级新 生除外)的10%,校级先进班集体标兵的评选名额不超过当年度校级先进班集体总数的20%。
五、 评选要求
(一)学院须成立由院领导、教学秘书、辅导员和专业教师 组成的院级评审工作小组,负责本院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 兵的评选推荐工作。学院要把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评选 和建设工作有机结合,把典型选树和教育引导工作有机结合,实现以评促建、教育为主的目的。
(二)学院可依据本办法制定本学院评选工作细则。评选材 料一律以当学年班集体的建设情况和工作成绩为依据。学院择优推荐当年度先进班集体为先进班集体标兵。
(三)学校每年10月份统一安排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 兵的评选工作。经班级申请、学院初评推荐、学生工作处初审后,报学校审批。
(四)学校将对申报先进班集体标兵的班级进行资格审查、评审,并组织展示环节,根据综合表现,公示后确定最终评选结果。
(五)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 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评选资格选资格或者获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校纪校规处理。
六、 表彰与奖励
学校对荣获校级先进班集体和先进班集体标兵称号的班集体 进行表彰奖励,并通过一定方式宣传其先进班集体建设经验,为全校本科生班集体建设树立榜样。
七、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江南大 学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评选办法》(江大校办〔2019〕38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