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土学院各基层团支部:
根据学校相关工作部署,现决定在我院各基层团支部开展2020-2021学年第1学期推优工作,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1、请各支部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负责此项工作,严格按照《环土学院团支部推优实施细则》(见下附文件)相关要求开展,程序规范、材料完整(务必使用附件1的推优表决票进行团支部成员差额投票)。
2、推优开展时间:即日起至10月12日。
3、需上交的材料(上交截止时间:10月12日下午4点前):
(1)《××学院××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附件2、纸质版,团支书如实填写签名);
(2)《团组织推优对象审核表》(附件3、纸质版,只需在名额内被推上的同学本人填写,团支部书记填写投票情况并签名),纸质材料交至学院D309分团委学工办。
(3)《团支部推优名单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各支部名额内被推上的学生名单)发送至分团委邮箱468699441@qq.com。
环土学院团支部推优实施细则
为提高党员发展质量,规范党员发展程序,指导各基层团支部开展好推优相关工作,根据《江南大学大学生发展党员工作“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实施办法》,特制定此细则。
一、推优的概念
推优是“基层团组织向上一级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这一系列流程的简称,是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28周岁以下大学生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也就必须要经过所在团支部的推荐。经过推优的优秀团员,将作为党组织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参加院校各类党的知识培训的主要人选。
二、推优的时间和有效期
推优每学期举行一次,春季学期在3-4月,秋季学期在9-10月;推优有效期一般为1至1.5年。
三、推优比例和名额
团支部每期推优确定人数约为本支部团员总数的10-12%,往期已被推优、且在有效期内的入党积极分子则无需重复参加。
四、推优候选人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修养,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已满6个月;
(二)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没有违法、违纪记录,当学期未被学院通报批评;
(三)成绩优良,上学期末无不及格科目;本科生累计GPA排名在专业前列(原则上大一年级前30%,大二年级前40%);
(四)在道德风尚、班团工作、社会实践、学科竞赛、文体活动等某些方面有一定成绩。
(五)结合我校党员发展相关流程,本次推优工作主要面向2019级本科生,以及部分本科2018级和研究生2019级中的特别优秀学生。
五、推优程序
(一)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由学院分团委发布专门通知,组织各团支部具体实施。申请人填写《环土学院入党积极分子推优个人情况一览表》电子表(附件5),向团支部书记申报,团支书结合推优条件进行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填入《表决票》附件1。
(二)各团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负责召开团员推优大会,参加推优投票的人员范围为团支部全体团员,实到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召开会议。
(三)支部负责人向全体团员介绍候选人基本情况,或者候选人逐次在大会上就申请入党情况作自荐发言;再由全体团员填写专用的《表决票》(附件1)进行无记名投票,团支委成员负责投票结果的统计和公布。
(四)各班团支部根据得票情况,确定初步推荐人选,填写《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附件2)报送学院分团委审核。
(五)学院分团委根据各团支部报送的名单,进一步考察审核,研究确定拟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公示期满后,学院分团委确定推优人选,组织填写《团组织推优审核表》(附件3),经院党委审批后列入入党积极分子名单予以存档,并组织参与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学习培训。
六、附则
(一)推优过程中如有异议和违规之处,由学院分团委组织调查核实,并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二)推优过程中《表决票》、《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团组织推优审核表》如下附件1、2、3,请各支部务必规范使用。附件4和附件5(2个电子版名单)在通知文件夹内另附。
附件1:
环土学院__________团支部推优表决票
(按姓氏笔画为序)
年月日
推荐对象姓名(下方依次填入申请人姓名后制作选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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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意见(投票时,在下方对应姓名划“Ο”或“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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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选票说明:
1、在上述××名同学中推荐××名人选,多推无效。
2、同意的在“推荐意见”栏内划“Ο”,不同意的划“X”,弃权的不作任何记号。如有涂改,作废票处理。(申请人数若大于等于4名,请用差额投票形式开展:填写时同意人数为申请人数减1,即划Ο数需减去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