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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校级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1-11-18 来源:教务处 教务处 点击量:



各学院(部)、有关单位: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依据《江南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江大校办〔202162号),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校级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立项工作。现将具体通知发布如下:

一、立项数量及范围

结合高等教育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及教育教学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2021年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将设置“六大专项”(1-培养模式研究、2-五育并举研究、3-“四新”建设研究、4-课程改革研究、5-双创实践研究、6-教材建设研究),具体选题范围、拟立项数量、结题要求参照《江南大学2021年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限额

各学院(部)依据推荐限额申报(附件2),择优遴选后报至教务处,重点/一般项目由学校评审确定。鼓励跨专业、跨学科、跨学院联合申报。

今年申报省级教改项目进入推荐上报名单,最终未获批立项的项目,直接列为本次校级重点项目,不占用本次申报限额,无需重复申报。

(二)申报人员

1.申报人员应为校内在职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等,项目组成员(含主持人)限定在5人以内;

2.项目主持人限1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

3.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其他成员同时申报项目数不超过两项。

4.上一轮校级教改验收结论为暂缓通过、延期的,项目团队成员不得申报本次教改项目,该类项目任务完成后可随时提出结题申请,学校将适时安排结题答辩。

(三)内容说明

1.已获得校级及以上相同主题教改、课程、教材项目的请勿再重复申报。

2.预期任务和成果需科学合理,确保达成。预期成果中某1项未完成将作延期处理、2项及以上未完成不予通过,如项目建设1年后提前完成预期任务可申请提前结题。

三、经费资助与管理

专项1-5重点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一般项目每项1万元;专项6(教材建设研究)资助经费项目每项2万元(不分重点/一般)。经费分年度划拨,统一划拨至学院,按照国拨经费和学校财务要求执行进度要求。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个人申报

申请人填写《江南大学2021年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3),根据《江南大学本科教学项目平台-使用手册》(附件4),于1119-1126日登陆http://jiangnan.bkjx.chaoxing.com/进行网上申报。

(二)学院汇总推荐

各学院(单位)审核人员登陆系统,对申报项目进行汇总初审,确定推荐名单后进行系统提交,学院审核推荐截止日期122日(截止前可退回修改)。

(三)材料提交

学院于12月3前统一提交《江南大学2021年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5,需签字盖章)一式一份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luwenjing@jiangnan.edu.cn。其余材料无需提交纸质版,后续重点项目如需答辩将另行通知。


联 系 人:陆文婧 陈路联系电话:85913563



附件:

1.江南大学2021年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2.江南大学2021年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限额

3-1.江南大学2021年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3-2.江南大学“智能基座”金课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

4.江南大学本科教学项目平台-使用手册

5.江南大学2021年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

6.江南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教务处

202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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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14122

联系电话:0510-8591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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