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成立于2007年,由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王震宇教授担任院长。拥有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两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环境工程专业通过全国工程认证,入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具有从学士、硕士、博士到博士后流动站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下设环境工程系和土木工程系。
学院拥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江苏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省333工程人才、省六大人才高峰计划人才等优秀师资和一批在环境影响评价、结构工程、岩土工程、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等学科领域的注册工程师。近三年(2017-2019)承担并完成了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青年项目和其他国家、部省级纵向科研项目217项,纵向项目经费4239.2万元,完成横向科研项目274项,横向项目经费4525.3万元。学院积极为经济建设等领域的基础工程、民生工程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在本学科领域形成了自身的特色与优势。
为推进研究生多元招生,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江南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接收专业、拟接收名额
类别 |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拟接收名额 |
学术硕士 |
083000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20 |
专业硕士 |
085700 |
资源与环境 |
50 |
085900 |
土木水利 |
9 |
本科直博 |
083000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5 |
说明:拟接收名额为初步计划,接收名额以最终实际接收人数为准。
二、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系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且在现就读学校取得推免生资格;
(三)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申请及接收流程
(一)申请人登录“江南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预报名系统”(http://gmis.jiangnan.edu.cn/zsgl/tmsgl/)系统截止时间2020年9月28日,填报推免志愿,并提交证明材料,具体包括如下材料:
(申请人在江南大学预报名系统中提交的全部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1、推免资格证明;
2、加盖推荐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英语水平证书复印件;
3、体检表(在江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在本科就读学校校医院体检),来不及可过后提供;
4、在学期间曾从事课外科技活动、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发表论文或其它成果的有关材料复印件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书面证明(没有可不提供);
(5)两份专家推荐信(注:申请本科直博推荐免试研究生需要提供)。
(二)学院审查申请者提交的材料,通知学生进行复试,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加入 “江大环土学院推免生复试群”(QQ群号621035265);
(三)10月12日,具有申报资格的推免生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浏览报考须知,填报“江南大学”志愿、缴费。
(四)学院审查申请者提交的材料,并对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及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复试。
(五)复试
1、学院按照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每个小组由5名本专业的硕士生导师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无规避关系人员的教师组成。
2.我院将通过“钉钉”在线视频面试的形式对学生进行复试,面试时间通过手机短信通知,主要对考生的专业知识结构,综合能力和外语听说能力进行考核;
3.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数字型),在评分前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统一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
4.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六)录取
1、学院对通过复试且体检合格(体检表在江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在本科就读学校校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表交申请学院)的推免生,根据专业接受名额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取名单,并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2、收到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须及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一经双方确认,不得取消。
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推免生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2021年硕士研究生(含统考生)录取结束后,向拟录取考生发放调档函、录取通知书。
(七)推免生在接受我院“待录取”通知后七日内,需将纸质材料寄至江南大学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研招办(请选择顺丰快递),邮寄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江南大学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D308办公室,收件人:季老师,联系方式:0510-85910063;
四、其它说明
(一)申请者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拟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前未取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受到处分,均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二)未进行预报名的学生仍可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报名,学院将在第一时间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核、安排复试。
(三)奖助学金说明
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收费标准参见江南大学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同时设立奖助学金用于支持学生完成学业。研究生奖助相关规定请参见我校学生工作处网站“文件汇编”栏目的《江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四)未尽事宜参考《江南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办法》执行。
江南大学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