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业务流程图
(2018年10月修订)
经济责任审计业务流程图文字说明
为了规范学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及时向学校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相关经济信息,促进学校加强经济管理,根据《江南大学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江南大学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教育部人事司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完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通知>的通知》制定本流程。
一、审计准备阶段
(一)审计处根据学校组织部的委托,制定本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二)成立审计组,编制项目计划书。
(三)向被审计单位发出“审计通知书”,召开进点会。被审计单位需按照“审计通知书”中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进点会内容及程序:
1.审计处负责人说明审计程序、审计时间及要求被审计对象配合审计工作的具体事宜;
2.被审计单位负责人介绍本单位的基本情况;
3.其他与会人员作情况介绍或补充说明。
参加人员:
1.审计处负责人及审计组全体人员;
2.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和办公室主任等相关人员
(四)被审计对象签订书面承诺书,张贴审计公示。被审计对象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书面承诺。
(五)初步了解被审计单位情况,制定审计实施方案。
通过查阅以前年度审计工作底稿或通过其它方式,初步了解被审计单位情况,制定审计方案。
二、审计实施阶段
(一)被审计单位及相关部门提供数据和资料
被审计单位指定联系人提交与审计相关的资料。
(二)审计取证
1.取证内容:按照审计目的和工作方案确定取证内容,依法搜集充分有效的审计证据;
2.取证方法:审计人员可运用审计抽样技术,采用观察、审查、询问、函证、监盘、计算与分析性复核等方法获取审计证据;
3.审计组应保证已获取的审计证据的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
(三)编写与整理审计工作底稿
审计组应对发现的问题或有关情况做详细的记录,并要求有关单位或人员签章;对审计证据进行分类、整理、筛选、综合和分析,形成审计工作底稿。
审计工作底稿主要包括以下记录:
1.审计委托书、审计通知书、审计工作方案及其调整记录;
2.审计程序执行过程和结果的记录;
3.获取的各种类型审计证据的记录;
4.其它与审计事项相关的记录。
(四)复核审计工作底稿
1.审计处建立审计工作底稿的分级复核制度,明确各级复核人员的要求和责任;
2.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审计项目负责人应加强对工作底稿的现场复核;
3.如果发现审计工作底稿存在问题,复核人员应在复核意见中加以说明,并要求相关人员补充或重编工作底稿。
三、审计报告阶段
(一)审计组讨论研究有关审计情况
1.是否已就审计方案所涉及的审计范围进行了全面审计;
2.审计报告反映的情况是否真实可靠,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
3.初步讨论审计报告的提纲及内容,以保证审计结论定性准确,评价客观。
(二)撰写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
组长或主审应于审计实施终了后10日内提交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
(三)征求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对象意见
征求意见稿经科长、部门领导逐级审核后,分别征求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领导干部个人意见。
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对象若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持有异议,则审计组应逐条研究其提出的问题,必要时进行重新核实,并将研究结果形成书面记录,连同征求意见稿一并提交科长、部门领导逐级审核。审核后,重新征求意见。
(四)根据无异议的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出具正式审计报告报主(协)管校领导审定。
(五)向被审计单位发送关于审计报告的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其规定时间内提交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六)审计处将经主(协)管校领导审定的审计报告、审计整改情况报告转送组织部一式两份,由组织部将其中1份交人事处存干部个人档案。
(七)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后续审计
四、资料归档阶段
(一)整理筛选审计材料
审计终结时,审计组应对本项目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进行整理、鉴别或取舍,编制卷内目录。
(二)建立审计档案
审计项目材料,于审计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归档,次年统一移交学校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