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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备案审计业务流程图(2020年4月修订)

日期:2020-04-14 点击数:来源:




工程备案审计业务流程图文字说明

根据《江南大学建设工程审计实施办法》(江大校办[2018]46号),本流程所指工程备案审计范围为送审金额3万元(不含)以下、1万元及以上的建设工程。

一、被审计单位报送工程结算资料

备案工程结算审计报审所需资料,按照备案工程结算资料报送表中所需内容整理报审。

1.备案单(审计处网上直接下载,按照表格内的内容整理报审资料)

2.维修及改造立项审批表(该表可在江南大学网上办事大厅中办理并下载)

3.施工合同

4.竣工验收证明

5.工程预算书、结算书

6.部门或学院对结算金额的确认

以上所报审资料须为原件,复印件在复核过程中视作无效内容。

二、备案单盖章

审计处在对备案单上注明“资料齐全”并加盖审计处章。

三、审计处每半年对备案工程抽审

审计处定期对备案工程进行随机抽审,主要对抽审项目所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向被审计单位发审计整改通知书,被审计单位按照所提要求进行整改。

四、审计处归档

审计处将与备案审计有关的资料收集整理,移交学校档案馆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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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备案号:JW备21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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