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同类型场地的申请单位划分
(一)常规场地
1.室内场地申请表适用于文浩馆观众厅、南活歌舞厅、南活报告厅、北活音乐厅。
2.室外场地申请表适用于一、二、四食堂门口。
(二)非常规场地申请
1.学生社团如需申请西北操场等非常规场地,按照学校团委及其他职能部门的有关要求,进行申请报备。
2.学生社团如需申请北活招聘厅,请与学生工作部(处)联系。
3.学生社团如需申请北活联合会议室,请与校学生会联系。
4.学生社团如需使用教学楼教室,请自行按照教务处有关要求,进行申请报备。
二、室内场地
1.室内场地申请表仅适用于文浩馆观众厅、南活歌舞厅、南活报告厅、北活音乐厅。
2.申请流程:填写表格内容,电子版发校团委社团管理部公邮,纸质版打印→活动负责人、社团指导老师签字→业务指导单位是校团委的,无需盖章;业务指导单位是校职能部门或学院分团委的,请盖章并注明付款单位,如:场地费用由社团自行解决→校团委社团管理部签字(北活F215-1,周一至周五14:00—16:30)→校团委团务中心盖章(北活F215-1,周一至周五14:00—16:30)→场馆中心(文浩馆)盖章→校团委社团管理部备案。
3.只接受一个月之内的场馆申请;请在使用场地前一周提交。
三、室外场地
1.室外场地申请表仅适用于一、二、四食堂门口。
2.申请流程:填写表格内容,电子版发校团委社团管理部公邮,纸质版打印→活动负责人、社团指导老师签字→业务指导单位是校团委的,无需盖章;业务指导单位是校职能部门或学院分团委的,请盖章→校团委社团管理部签字(北活F215-1,周一至周五14:00—16:30)→校团委团务中心盖章(北活F215-1,周一至周五14:00—16:30)→保卫处盖章(行政楼A107,周一至周五8:30—11:00,13:30—16:30)→校团委社团管理部备案。
3.详细准确填写活动概况与申请事由,涉及商业信息申请的,经活动负责人和指导老师签字后,将承担活动宣传期间相关责任。
4.申请场地用于活动的,请在室外场地申请表后附上书面安全保卫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含车辆停放及疏导措施,现场秩序维护措施,人员疏导措施等),落款为相关单位(部门)、学院并盖上公章,负责人签字。
5.请在使用场地前一周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