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分团委、校级学生组织: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引导广大团学干部以高度的责任感、自豪感、荣誉感投身到新时代共青团、学生会组织的改革实践,奋力建设“青年身边的共青团”,充分展现我校青年锐意进取、矢志前行的时代风貌,校团委决定开展2019年度江南大学“杰出团学干部奖励基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名额、标准
奖励名额为10人,奖励标准为3000元/人。
二、评选对象、条件
专挂兼职教师团干部及在校级学生组织中担任学生干部2年(含)以上者,经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且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申报:
1.政治方向坚定。坚持党的领导,自觉将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共青团改革、学生会组织改革各方面、全过程,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2.主体地位明确。坚持学生主体地位,坚持服务青年学生的工作生命线,深入基层,问需问策问效于青年学生,着力扩大青年学生对团学工作的参与、监督和评议。
3.工作业绩突出。坚持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学生需求扎实开展工作,着力破解制约共青团、学生会组织发展的思维定势、重点难点和体制机制问题,大胆探索,勇于革新,取得突出实绩。
4.工作作风严实。热爱团学岗位,自省自励,作风扎实;宗旨意识强,表率作用佳,在师生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敢于担当,严格自律,清正廉洁。
三、评定程序、要求
1.个人提出申请,填写《江南大学“杰出团学干部奖励基金”申报表》(见附件),并提供个人事迹材料,学生还应提供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可提供扫描版)。
2.综合申报材料及工作实绩,拟定获奖团学干部名单。
3.评审委员会审议确定最终获奖团学干部名单,并进行公示。
4.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申报材料电子版于2020年7月10日16:00前发送至51115112@qq.com,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附件:江南大学“杰出团学干部奖励基金”申报表
校团委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