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生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推进落实《江南大学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加强我校学生会建设,充分发挥学生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根据《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和《江苏省学生联合会基层组织选举办法》等文件有关规定,经研究,拟于2020年10月25日召开江南大学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召开方案如下:
一、大会主要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校党委和上级团学组织对新时期学生会工作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回顾总结以往的工作经验和所取得的成绩,明确新形势下我校学生会工作的新思路,提出接下来一年我校学生会工作的目标和任务,修订《江南大学学生会章程》,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委员会,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会工作人员素质、完善学生会组织结构、增强团学工作活力。通过大会,使全校各级学生会进一步明确任务、凝心聚力、奋发有为,身体力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学校加快建设“世界知名、中国一流、江南风格”的研究型大学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
二、拟召开时间
2020年10月25日(星期日)
三、大会主要议程
(一)听取、审议江南大学第八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修订《江南大学学生会章程》;
(三)审议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
(四)选举产生江南大学第九届学生委员会。
四、学代会代表推选工作
(一)代表条件
学代会代表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代表了广大学生的根本利益,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2、思想素质好、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为人正派,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热心为同学服务,群众基础好;
3、学习刻苦努力,学习成绩优良,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4、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违纪处分;
5、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组织纪律性强,能够正确反映全校同学的意见,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二)代表名额总数及构成
按照学院(以下称“选举单位”)全日制本科生总人数1%的比例对代表名额进行分配,有小数取整进1。
全校拟产生学代会正式代表219人(代表人数分配见附件1)。为保证代表具有广泛代表性,各选举单位在推选代表时应兼顾年级、专业、性别、民族等因素。正式代表在5人及以上且有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学生的选举单位,应至少包含少数民族代表1人。正式代表中,女性代表不少于25%。
(三)代表产生的程序
学代会代表推选工作由各选举单位进行组织。各选举单位在院系级党组织的领导、团组织的指导下,经班级团支部推荐,提出候选人初步名单,报学院党委和校团委审核同意,经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正式代表,代表按不少于20%的差额比例选举产生。
(四)代表团的组成
正式代表组合成若干代表团。各代表团团长原则上由组成代表团的各学生分会主席推选产生,负责联络工作,并落实大会有关任务。代表团根据代表人数划分(见附件1)。各代表团根据团内代表候选人信息汇总填写《江南大学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推荐表》(见附件2)。
(五)工作要求
各团长负责将各代表团代表推荐表(附件2)与代表资格审查表(附件3)以电子稿件形式于10月5日18:00之前发送至jndxsu@126.com;将各代表团代表推荐表(附件2)、代表资格审查表(附件3)以纸质文件形式于10月9日18:00之前上交至北活F211学生会办公室。
学代会筹备委员会资格审查组联系人:
孙宇廷17368649320
五、学生委员会委员的组成和产生
(一)委员条件
1、学生委员会委员应为学生代表大会代表;
2、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能带头学习党团理论知识,带头拥护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3、有较好的团队协作意识,具有开拓创新和奋发向上的精神,在工作实践中忠于职守,勤于思考,勇于创新,工作成绩突出;
4、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议事能力,热心学生会工作,熟悉学生会业务,能够按照党的要求和学生特点开展学生会工作,得到广大同学的拥护和信任。
(二)委员名额和构成
江南大学第九届学生委员会拟定委员27名,其中常务委员7名。按照不少于20%的差额比例选举要求,拟定委员候选人33名,按照常务委员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1至2人的要求,拟定常务委员候选人9名。
(三)产生办法
1、委员产生办法:在校团委的指导下,由上届委员会征求各团支部和学生意见后,提出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报校党委、省学联和校团委同意,提交学代会筹备委员会(主席团)初步确定,由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学代会主席团根据酝酿讨论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大会选举。委员采取差额无记名选举方式产生。
2、常务委员产生办法:在校团委的指导下,由上届委员会在酝酿、考察的基础上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校党委、省学联和校团委同意后,提交委员会酝酿讨论,确定候选人名单后提交选举。常务委员采取差额无记名选举方式产生。
3、主席团设置及产生办法:江南大学第九届学生委员会主席团拟设执行主席1名,其余主席团成员2名。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报学校党委确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后提交选举。主席团成员采取等额无记名选举方式产生。主席团成员必须为本届委员会常务委员。
六、提案工作
为进一步营造学生良好的学术氛围,加强服务广大学生工作,深入贯彻江南大学“质量立校、人才强校、服务兴校、机制活校、文化铸校”的发展方略,助力我校推进“世界知名、中国一流、江南风格”的研究型大学建设,江南大学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决定开展提案征集工作。
(一)提案征集
1、各代表团每位代表需填写江南大学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表。(附件4)
2、学代会提案内容共分为科研学术类、生活服务类、校园文化类、就业发展类、教学管理类、其他问题类,共六类。提案需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遵守学校法律和法规,要求内容详实,有一定深度。日常途径能解决的一般性问题将不再立案,作为意见和建议转送有关部门。
3、各代表团团长需汇总团内每位代表的提案表,并按照科研学术类、生活服务类、校园文化类、就业发展类、教学管理类、其他问题类六个类别将团内所有提案分类总结,整理完成代表团提案汇总表(附件5)。
4、各代表团提案的形成要有数据来源与支撑,能够反映本科生群体的心声与意见,搜集数据的方式如座谈会、走访、自制问卷等形式。
(二)工作要求
各代表团团长负责将各代表团总体提案(电子版)于10月10日12:00之前发送至jndxsu@126.com(注明:**代表团提案)。同时,各代表提案与总体提案要求用A4白纸统一打印,纸质版于10月10日16:30-18:00送至学生会办公室(北区活动中心F211),交予学代会筹备委员会提案组。
学代会筹备委员会提案组联系人:
边和雨18351570758,刘月15990825256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江南大学第九次学代会筹备委员会联系人:
姜佳慧17851303381
王新惠15861695608
附件:
1、《江南大学第九次学代会各学院代表名额分配表》
2、《江南大学第九次学代会代表推荐表》
3、《江南大学第九次学代会代表资格审查表》
4、《江南大学第九次学代会提案表》
5、《江南大学第九次学代会提案汇总表》
江南大学学生委员会
江南大学学生会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