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无锡医学院是无锡市政府与江南大学合作共建的学院,建有临床医学和护理学2个本科专业,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药理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临床医学和护理专业2个专业学位授权点,食源性慢性疾病学二级学科博士点和生物技术与工程专业博士点。
学院拥有直属附属医院1所,附属医院5所,拥有创面修复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食源性慢性疾病重点实验室和无锡转化医学中心,组建“双一流”学科团队和9个院级重点学科团队。学院现有博士研究生导师27人,硕士研究生导师299人。
为推进研究生多元招生,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江南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接收专业、拟接收名额
类别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拟招生人数 |
学术型 |
100101 |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
3 |
100102 |
免疫学 |
7 |
100103 |
病原生物学 |
4 |
100104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20 |
100201 |
内科学 |
2 |
100202 |
儿科学 |
2 |
100204 |
神经病学 |
2 |
100207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2 |
100208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4 |
100210 |
外科学 |
2 |
100211 |
妇产科学 |
2 |
100212 |
眼科学 |
6 |
100214 |
肿瘤学 |
2 |
100217 |
麻醉学 |
2 |
100400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20 |
100706 |
药理学 |
20 |
专业型 |
105101 |
内科学 |
58 |
105102 |
儿科学 |
18 |
105104 |
神经病学 |
2 |
105105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11 |
105106 |
皮肤病与性病学 |
2 |
105107 |
急诊医学 |
5 |
105109 |
全科医学 |
2 |
105110 |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
2 |
105111 |
外科学 |
62 |
105115 |
妇产科学 |
20 |
105116 |
眼科学 |
12 |
105117 |
耳鼻咽喉科学 |
5 |
105118 |
麻醉学 |
10 |
105119 |
临床病理 |
2 |
105120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25 |
105122 |
放射肿瘤学 |
6 |
105123 |
放射影像学 |
6 |
105124 |
超声医学 |
2 |
105400 |
护理 |
50 |
说明:拟接收名额为初步计划,接收名额以最终实际接收人数为准。
二、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且在现就读学校取得推免生资格;
(三)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申请及接收流程
(一)我院接收预报名,具有申报资格的推免生可在9月23日前登录“江南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预报名系统”预报名(网址:http://yzgmis.jiangnan.edu.cn/zsgl/tmsgl/)。
(二)具有申报资格的推免生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s://yz.chsi.com.cn/tm)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以及我校的公告信息报名、缴费。
(三)学院审核“推免服务系统”中报名考生的申请信息,并对进入复试名单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及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复试。
(四)复试
我院2022年夏令营考核优秀的营员无须复试,在国家推免系统开通后完成报名和录取。其他所有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必须参加复试。
复试考核工作将在医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指导下采取线上面试方式进行,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主要对考生的专业知识结构、综合能力和外语听说能力进行测试。
面试时间:填报“江南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预报名系统”并审核通过的考生面试安排在9月28日之前,具体时间将电话通知本人;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报名的考生,在复试通知发出并得到确认回复后的48小时之内将会电话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则在规定时间进行面试。
(五)录取
1. 学院对通过复试的推免生,根据专业接收名额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取名单,并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2. 收到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须及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一经双方确认,不得取消。
3.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汇总推免生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 2023年硕士研究生(含统考生)录取结束后,向拟录取考生发放调档函、录取通知书。
5. 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参加体检,学院对考生进行严格的入学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取得学籍。
(六)监督与复议
研究生院、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分层次、全面、有效监督。学校对违反招生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本学院考生复试结果负责,研究生院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进行核实并最终解释。
四、其它说明
(一)申请者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或受到处分,均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二)所有推免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报申请、完成拟录取。
未尽事宜参照《江南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办法》执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本学院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进行核实并解释。
江南大学无锡医学院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