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均作为放弃应聘处理。
1.岗位编号为C01-C18的岗位采用试讲+面试的方式考核。
①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时间:2023年3月11日下午2:00开始(如因疫情等其他原因推迟,将在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内发布延期公告)。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试讲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在试讲合格分数线以上,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试讲全部结束后的1个工作日内,进入面试人员将在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jsfpc.edu.cn)进行公布。
②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③考试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分数相同者,以试讲分数高者排名在前。
2.岗位编号为C19-C21的岗位采用试讲+实践的方式考核。
①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时间及试讲办法同岗位C01-C18。在试讲合格分数线以上,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实践的人员,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实践人选。试讲全部结束后的1个工作日内,进入实践考核的人员将在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jsfpc.edu.cn)进行公布。
②实践考核办法由学校制定,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实践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③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试讲成绩×50%+实践成绩×50%。总成绩分数相同者,以试讲分数高者排名在前。
3.岗位编号为C22-C23的岗位采用实践+面试的方式考核。
①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实践,实践时间:2023年3月11日下午2:00开始(如因疫情等其他原因推迟,将在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内发布延期公告)。实践考核办法同岗位C19-C21。在实践合格分数线以上,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实践全部结束后的1个工作日内,进入面试人员将在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jsfpc.edu.cn)进行公布。
②面试考核办法同岗位C01-C18。
③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实践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分数相同者,以实践分数高者排名在前。
4.岗位编号为C24-C32的岗位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考核。
①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时间:2023年3月11日下午2:00开始(如因疫情等其他原因推迟,将在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内发布延期公告)。笔试办法由学校制定,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面试的人员,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的1个工作日内,进入面试人员将在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jsfpc.edu.cn)进行公布。
②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专业理论水平、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及仪态举止等。面试满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③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分数相同者,以笔试分数高者排名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