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疾病介绍
狂犬病是由狂犬病毒引起的急性传染病,一旦引起发病,病死率达100%。狂犬病的潜伏期一般为2周~8周,极少数可长达1年以上。根据狂犬病临床表现特点,狂犬病分为狂躁型和麻痹型(哑狂犬病)两型。狂躁型是最常见的临床类型,主要表现有:在愈合的伤口及其神经支配区有痒、痛、麻及蚁走等异常感觉,之后出现高度兴奋、恐水、怕风,阵发性咽肌痉挛和交感神经兴奋症状,如流涎、吐沫、多汗、心率加快、血压增高等,逐渐发生全身弛缓性瘫痪,最终因呼吸衰竭,循环衰竭而死亡。
几乎所有的哺乳动物都对狂犬病毒易感,都可能作为人狂犬病的传染源,犬、猫、猪、牛、马及野生动物(蝙蝠、浣熊、臭 鼬、狼、狐狸等)是主要传染源。人感染狂犬病主要是由于破损的皮肤和(或)粘膜接触了带狂犬病毒动物的唾液、分泌物和排泄物所引起,如被带毒动物咬伤或抓伤皮肤、或其唾液污染未愈合的伤口或黏膜而感染;亦有通过呼吸道粘膜和移植狂犬病患者的器官感染狂犬病毒而发病的报道。人类对狂犬病毒普遍易感。狂犬病一年四季均可发生,夏秋季居多。全球每年约有6万人死于狂犬病。
二、疫苗类别
目前我市有基于Vero细胞、人二倍体细胞培养的2种人用狂犬病疫苗(以下称狂犬病疫苗)。狂犬病疫苗是用狂犬病毒接种适宜培养的细胞,收获病毒液经灭活、纯化、浓缩,制成的疫苗。用于预防狂犬病毒感染引起的狂犬病。狂犬病疫苗属于非免疫规划疫苗,由受种者自愿自费受种。
三、接种程序
接种对象:所有可能被狂犬病毒感染的风险人群。⑴暴露前预防免疫程序:基础免疫程序为 0、7、21(或28)天各接种1剂量狂犬病疫苗。持续暴露于狂犬病风险者,全程完成暴露前基础免疫后,在 没有动物致伤的情况下,1年后加强1针次,以后每隔3~5年加强 1针次。每剂0.5ml或1.0ml。肌内注射,2岁及以上儿童和成人于上臂三角肌注射;2岁以下儿童于大腿前外侧肌注射。⑵暴露后预防免疫程序:5针法程序:第0、3、7、14和28天各接种1剂,共接种5剂;“2-1-1”程序:第0天接种2剂(左右上臂三角肌各接种 1 剂),第7天和第21天各接种1剂,共接种 4剂(此程序只适用 于我国已批准可以使用“2-1-1”程序的狂犬病疫苗产品)。 每剂0.5ml或1.0ml(具体参照产品规格或产品说明书)。肌内注射,2岁及以上儿童和成人在上臂三角肌注射;2岁以下儿童可在大腿前外侧肌注射。禁止在臀部注射。⑶再次暴露后预防免疫程序:一般情况下,全程接种狂犬病疫苗后体内抗体水平可维持至少1年。如再次暴露发生在免疫接种过程中,则继续按照原有程序完成全程接种,不需加大剂量;全程免疫后半年内再次暴露者,一般不需要再次免疫;全程免疫后半年到1年内再次暴露者,应当于0和3天各接种1剂疫苗;在 1~3年内再次暴露者,应于0、3、7天各接种1剂疫苗;超过3年者应当全程接种疫苗。⑷不同的狂犬病疫苗产品适用不同的接种程序,如需了解更多接种程序信息,详见产品说明书,如产品说明书的内容发生变更,相关内容从其规定。⑸Ⅲ级暴露者在接种狂犬病疫苗的同时,需注射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
无锡市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一览表
(更新至2023年2月28日)
(来源:无锡疾控微信公众号)